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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學助理與女學生非法性交罪成候判 官批受勒索之說難以置信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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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學助理涉於一個月內六度到訪女學生的居所,與對方性交和要她為自己口交等。被告否認3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3項非法性交罪,今(18日)在區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指被告無職務因由要去女學生寓所,他解釋玩貓、與事主聊天和修理電腦的證供令人「難以置信」,遭事主勒索一說更是「匪夷所思」。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和被告心理報告。

被告李靖邦(案發時29歲,下同)在女童X(15歲)就讀的中學,任職二級資訊科技技術員級教學助理,他被控於2023年2月1至21日在將軍澳某單位犯案。被告審訊中有作供,亦在警誡下作出招認。辯方審訊時挑戰X的證供,力陳X不確定事發日期和次數,法官李俊文認為此為旁枝末節,與審訊主要議題無關痛癢,而且X能交代猥褻及性交情節。

辯方另説X與胞姊Y證供有不一致之處,例如二人對被告有否戴安全套的說法不一。法官指X年輕,被告是較年長的職員,她在家人面前有輕微程度掩飾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不會因而推翻X的指控,並接納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法官就被告的招認給予比重,他錄口供時表現從容、有問必答,回憶涉案行為時更有「回味」的神情,並嘗試示範手淫動作,裁定他無遭警方威迫利誘。

根據X住所大廈閉路電視片段,被告6個不同日子與X一同進入大廈,再獨自離開,他解釋是要玩貓、與X聊天和修理電腦,又說被X勒索6萬。法官稱被告非專業維修人員,又無帶維修工具到訪,本身已可疑,且他作為成年男性應特別小心,不會與X獨處,更遑論登門造訪,裁定被告有與X作猥褻行為和性交,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