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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道士」謀殺智障女子判囚終身 事主母教唆非禮囚十年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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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茅山道士」的中醫師與女徒弟一家同住龍尾村期間,涉藉驅邪用假陽具侵犯對方智障女兒並襲擊她致死,事主母親被指買假陽具。經審訊後中醫師被裁定非禮及謀殺兩罪成,事主母親被裁定一項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兩人今(18日)在高院判刑。法官杜麗冰就其中非禮罪及協助非禮罪均採用判刑上限判監10年,並依例判處中醫師終身監禁,事主母親亦判囚10年,兩人聞判表現平靜。法官形容本案是她從事法律業界及擔任法官以來見到最惡劣的案件之一,斥責案情極之不人道,不能想像事主母親對自己骨肉作出殘忍行為。

庭上指出,首被告張子材(現54歲)於1999年取得中醫牌照。張的辯方大律師只針對非禮罪求情,力陳張是錯誤但真誠相信事主被邪靈上身,法官指不能明白辯方為何指張無惡意。辯方稱張是為了事主著想,法官重申陪審團裁定張罪成。

另一辯方大狀指,次被告兼事主母親吳馬如賡(現57歲)已和丈夫離婚,她過分依賴張及出於醫療原因而犯下本案,法官連番質疑並指案件異常殘忍。

法官在判刑前表示本案令人傷感,鮮有地先談及事主吳恩宇(終年21歲)背景。法官引述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張導師的供辭,她早於2014年認識患輕度智障、言語及聽力障礙的事主,事主於2016年修讀商業及零售課程。張導師形容事主乖巧、整潔、有自理能力及負責任,能夠自己如廁,事主內向但善良,她不曾發怒,只會將哀愁留給自己,可惜未完成課程就退學。

就張子材的非禮罪,法官判刑指事主當時無助,張藉施行道教儀式把整個假陽具插入事主陰道,令她喊痛;張的行為殘忍、不人道,判他最高10年監禁,反映社會對此等作為厭惡。法官斥吳馬如賡甚至比張的罪行更差劣,她身為事主母親知悉女兒無能力抵抗,容許他人襲擊事主,她不僅與張買假陽具,更旁觀事主遭受可怕侵犯。吳馬如賡有違對事主負有的責任,更參與邪惡侵犯,法官稱甚少採用最高上限,但因案件極其嚴重不能不判最高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