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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智障女被殺案 母助性侵囚10年 官斥最惡劣案採最高刑期 「道士」依例判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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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茅山道士」的中醫師以驅邪為由,在龍尾村用假陽具侵犯女徒弟智障女兒並襲擊她致死,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及謀殺兩罪成,被指買假陽具的事主母親一項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昨在高院判刑。法官杜麗冰就非禮罪及協助非禮罪均採用最高的10年刑期,依例判處中醫師終身監禁,事主母親判囚10年。杜官形容本案是她在法律業界遇過最惡劣非禮案之一,斥案情邪惡、慘無人道,無法想像母親對親生骨肉做出如此殘忍的行為。

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首被告張子材(現54歲)和次被告吳馬如賡(現57歲)罪名成立,兩人昨聞判表現平靜。張子材在錄影會面透露,自2017年與吳氏一家同住,2019年因事主「邪靈上身」而用拖鞋等襲擊她,又覺得事主和靈界搞男女關係,遂為她破處。事主同年9月初倒斃家中,張承認事前一日撼她的頭部撞牆及灌酒。法醫稱滿身瘀傷的事主頭傷和肺炎致命,道教專家供稱道教儀式不會牽涉暴力或性。

引導師稱事主整潔善良 惜退學

法官杜麗冰於判刑前表示,本案令人傷感,鮮有地提及事主吳恩宇(終年21歲)生前情况。杜官引述展亮技能發展中心一名導師供辭,她2014年認識輕度智障、言語及聽力障礙的事主,事主就讀高中課程,性格乖巧。事主2016年修讀商業及零售課程,該導師擔任班主任,她讚賞事主整潔、有自理能力及負責任,能自行如廁和轉課室,並幫忙妥善保管出席簿。該導師形容事主內向但善良,不曾發怒或表露哀愁,另與幾名女同學較親近,可惜未完成課程便於2017年退學。

杜官判刑時直斥,首被告張子材干犯的非禮罪行,是她從事法律界及出任法官以來遇過最惡劣案件之一,事主當時無助並遭張及其弟子包圍,他們從智力稍低的事主身上佔便宜;張藉施行道教儀式把整個假陽具插進事主陰道,令她喊痛。杜官批評張的行為惡毒、殘忍、不道德及不人道,拒絕接納任何求情因素,就非禮罪判他最高監禁10年,反映社會對此等作為厭惡;就張謀殺罪依例判囚終身,兩罪同期執行。

難想像母如此殘忍 罪責無異道士

至於次被告事主母親吳馬如賡協助非禮罪成,杜官斥責她的罪行甚至比張更差劣,身為母親並知悉事主無能力抵抗,卻容許他人傷害事主;她不僅與張購買假陽具,更親睹事主遭可怕侵犯,聽見事主呼痛而袖手旁觀。杜官稱,無法想像母親對自己骨肉如此殘忍,批評次被告有違人性,違反誠信及對事主的照顧責任,積極參與侵犯,刑責與張無異,一樣沒求情理由。杜官稱法庭甚少採用上限刑期量刑,但因本案極其嚴重,不能不判處最高刑罰。

【案件編號:HCCC 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