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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仙人跳」勒索兩嫖客 兩男囚13及39個月 援交女判入更生中心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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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嫖客先後在酒店房遭搶劫,共損失逾16萬元,事後最少5人被捕,另一疑犯逃避追捕時墮樓死亡。涉案援交少女與兩名男子承認串謀勒索等罪,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入更生中心、監禁39個月及13個月。暫委法官陳慧敏指,本案在具相當程度的計劃和鋪排,串謀者各司其職;他們均在酒店房內勒索,事主較大機會遭受攻擊,而以性關係要脅勒索,導致事主因驚恐而默不作聲。

被告為陳映彤(案發16歲,下同)、莊浩軒(21歲)及黃棋盛(32歲)。陳承認兩項串謀勒索罪;莊承認各一項串謀勒索、搶劫及盜竊罪;黃承認3項洗黑錢罪。獲准保釋的黃今早遲了約半小時到庭,他交代「遲咗起身」,陳官稱「咁大件事你都唔著重呀?」

法官指出,被告在Telegram公開招攬嫖客,吸引獵物到酒店房勒索;多人伙同犯案,利用性關係以武力及言語威迫勒索,導致事主感焦慮不安。事主為滿足被告苛索亦向親友借款。法官續指,勒索情節包括拍下裸片,預設銀行戶口定時轉帳更非一次性犯案。雖然陳與莊角色不一,但刑責相若。

法官表示,陳只從賣淫中獲利,但如果沒有她,不會成功勒索,其角色極為重要。報告顯示,陳的父母離異、荒廢學業和結交損友。法官明言,若非陳現年僅18歲,將毫不猶疑地判處長時監禁,考慮到她初犯判入更生中心。至於莊及黃分別被判39個月及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