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兩岸 受賄2351萬助他人貸款融資等 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判監12年 (18:11) 發佈於 6 天 前 2024 年 10 月 21 日 By 明報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一審10月21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級法院宣判,法院裁定被告王用生受賄罪成,判處監禁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王用生2010年至2019年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2351萬餘元。(新華社) 相關文章:國開行王用生貪腐 Up Next 雷軍開法拉利 網民猜小米汽車將出「法拉米」 (02:19) 不要錯過 韓正印尼晤佐科 稱中方願深化兩國戰略協作 (10:45)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被控受賄2.07億 江西人大原副主任殷美根認罪 (20:02) 九三學社中央常委、甘肅副省長趙金雲受查 (16:17) 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受賄逾億認罪 (17:39) 前北京副市長高朋被雙開 罪狀涵騙取學歷、追求低級趣味 (15:3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原副校長張廣被控受賄2120萬 (19:59) 遼寧原公安廳長王大偉受賄5.55億判死緩 忠旺集團被點名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