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的士違例記分滿15分者須停牌 至今4名的士司機已記10分 涉濫收車資及拒載 (10:28)

發佈於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上月生效,特首李家超今(2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透露,至今已有4名的士司機被記10分,涉及濫收車資及拒載等。他認為個案只屬少數的害群之馬,會適時採取法律行動。

記分制針對的士司機共11項違例行為,其中兜路會扣5分,濫收車費、拒載、更改的士咪表等會扣10分,兩年罰滿10分者須自費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滿15分者則須停牌3個月,再次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

李家超又指,有關當局將於各口岸等的士需求較大的地方發放有關資訊,包括的士收費及舉報電話,重申當局會繼續研究在的士車廂內安裝攝錄機,並已批出5個的士車隊牌照申請,料的士車隊制明年中實施,相信的士服務在車隊制度下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