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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墊支馮國綸遊船河」 下屬涉報銷騙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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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獲頒銀紫荊星章的馮氏集團副主席馮國綸,於擔任利豐有限公司(下稱利豐)非執行主席時,其女下屬涉嫌訛稱要為馮墊支遊船河及應酬費,以及為馮的友人買靈芝萃取物,在報銷表造假等來索款。女職員被控5項欺詐,被指在3年多騙取公司共約2963萬元,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候交付高院,其間被告獲准以50萬元保釋。

被告鄭淑嫻(66歲)報稱無業。首兩控罪指,被告2015年12月2日至2019年1月9日間藉欺騙、即向利豐訛稱她的預支現金申請是用於馮國綸遊船河而鄭需要墊款,意圖詐騙誘使利豐職員向鄭支付共2,465,500元;而且被告向利豐提供虛假陳述,指遊船河的費用報銷索賠表的資料及證明文件為真實,誘使利豐職員支付共390,144.7元,導致鄭獲利或對利豐造成損害。

第三及第四項控罪指,被告2015年2月8日至2019年1月13日間訛稱她的預支現金申請是用於馮國綸出席社交活動,誘使利豐支付共26,096,000元;而且被告訛稱社交活動費用的報銷表資料和證明文件為真實,以及申索已獲上司馮國綸批准,誘使利豐支付共377,099.7元。

第五項控罪則指,被告2016年5月5日至2018年7月24日間訛稱為馮的朋友向香港保健中心有限公司購買107盒靈芝萃取物,以及申索獲馮批准,誘使利豐支付共304,000元。

【案件編號:WKCC 46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