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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英基主任認收9家長賄款助入學 共64萬 下月將指證其餘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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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涉向多名家長收賄以助其他們的子女獲該校幼兒班取錄,她與涉事家長同被廉署起訴。前行政主任昨承認受賄等9罪,案情稱她承認從9名家長收取共64萬元並為對方子女提供學位,家長收到入學合約後將2萬至10萬元現金連同蛋糕等交予她,有家長明言願付50萬元買英基債券。暫委法官陳慧敏應辯方申請押後求情判刑,其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犯案3年 內部審計揭發解僱

本案15名被告為該校前行政主任林珍妮(54歲),13名介乎33至44歲的家長黃薏娗(前稱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以及一名家長的生意伙伴蕭裕邦(45歲)。林珍妮昨於替代區院的西九龍法院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其餘4罪存檔法庭。同案被告將於下月中受審,庭上透露林珍妮將作供指證。

案情稱,林珍妮2011年加入英基,在該幼稚園任職行政人員處理幼兒班入學申請;根據英基取錄政策,依次優先取錄員工子女、學生兄弟姊妹、幼稚園債券計劃提名人及舊生子女。家長網上遞交申請而子女通過面試的話,林會按上述取錄類別及隨機編號,安排將網上系統編製的入學合約透過電郵發送予家長,空缺一經填滿就會列入輪候名單。2021年,英基內部審計人員發現林處理入學申請時違反校方政策,同年解僱。

調查發現,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林珍妮和9名家長在其子女申請入學期間聯絡,該9人的子女全屬取錄次序低於上述4組的其他類別,部分人已通過面試及在輪候名單。起初家長向林查詢時,林分別索取2萬及5萬元,後來索款10萬元,作為安排面試及或提供學位的報酬。有家長問林這安排是否安全,林答若對方不告知別人就安全。家長同意繳款後,林傳送合約並通知對方獲得學位,雙方交收賄款。其中有家長說願付50萬元買債券,林則要求10萬元。林又聲稱另一人的兒子排在第40多名,實則他排在第二名。

校門食肆女廁交收

被告之一馬賢文為兒子遲交入學申請,林向中間人劉映均表示馬須交10萬元予她,劉代告知馬賢文會付款後,馬收到入學合約,其兒子當時取錄次序排在213位。劉與馬到該幼稚園在門口將載有30萬元的公文袋和一個蛋糕的紙袋交予林,林其後將20萬元交還劉,林自己保留10萬元。

信息顯示,劉曾告訴馬可替對方「走後門」,馬需為此支付款項少於購買債券。林又在家長住所、食肆及公園女廁等地收取金錢,家長附送蘋果批、泰國紀念品。

【案件編號:DCCC 703/2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