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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雄:本港低空經濟崛起之路漸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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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從天而降的外賣、空中物流配送,甚至「空中的士」都即將在香港面世。

特首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早前出爐,以「齊改革同發展,惠民生建未來」為主題,明確展示改革求變和建設未來的決心。特首帶領的有為政府海納百川、從善如流,採納了不少筆者提出的意見,尤其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數個經濟領域,在今次施政報告均有着墨。當中「低空經濟」一詞,在今年施政報告更出現多達10次,足以突顯特區政府的重視程度。

過去一年,立法會議事廳中包括筆者在內的不少議員,致力倡議推動本港發展低空經濟。時至今日,特首宣布成立「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將由財政司副司長任組長,領軍制訂發展策略和跨部門行動計劃。低空經濟的政策框架漸見雛形,過程中彰顯行政與立法的良性互動,亦為本港發展低空經濟打下強心針。

安全至關重要

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於今年底前開展工作,循四大方向出發,包括開拓低空飛行應用場景、修訂相關法規、與內地對接及研究部署低空基礎建設,為發展奠定基礎;2025年初起陸續推行試點項目,開展載貨定點試飛,並就建設低空活動配套設施、通訊網絡、航路網絡和低空飛行活動管理等方面做研究。

香港高樓大廈林立,飛行器的安全系數是至關重要。基於安全考量,筆者多次建議政府在新發展區、北部都會區或沿海一帶,探討發展低空基礎設施系統,及設立定點定線的試點,蒐集飛行數據作風險評估及管理,並探索現行法律法規應如何修訂,包括空中飛行相關的保險安排。

至於試點的應用場景及選址方面,政府亦可考慮在科學園設置升降機站,往返大埔、馬鞍山海濱長廊作物流配送,或由北部都會區跨境到深圳或其他大灣區城市等。

設新法例 規管低空飛行器

就法律法規的拆牆鬆綁,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將於明年上半年開展研究有關放寬「超視距飛行」和無人機重量及載貨限制的修例工作。現時《小型無人機令》規定小型無人機不得在日間時間以外的時間操作、一人只可操控一部無人機、不可載人載貨、要保持在視線內,以及只規管25公斤或以下小型無人機,而無法規管現時重量動輒500、600公斤的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等。凡此種種限制已不合時宜,修訂相關法例勢在必行。

不過,不同種類的「先進空中運輸系統」(advanced air mobility)逐漸興起,低空飛行器數量亦日益俱增,當踏入成熟期後,數量動輒數十萬、數百萬架次。當不同種類、不同飛行高度的飛行器同時出現在低空空域之際,縱然「大修大補」《小型無人機令》,亦無法配合低空經濟發展。筆者建議政府大刀闊斧設立新法例,以前瞻性的規劃為低空經濟發展做好準備;同時一併檢視本港禁飛區,以配合低空經濟最新發展。

設跨境工作組 加強與內地對接

低空經濟產業鏈廣而闊,本港如何因地制宜,發揮獨特優勢,善用「超級聯繫人」及「超級增值人」角色,與內地優勢互補,構建產業生態圈和產業鏈,成立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只是起始篇章。

接下來,特區政府應加快與內地對接,成立「粵港澳跨境低空經濟跨部門工作小組」,從更高層次統籌大灣區低空經濟發展,早日與大灣區內各城市對接法律法規、低空基建設施、低空智能信息基礎體系的標準和規範,並建立統一低空航空管理標準和協調機制,攜手打造領先世界的低空經濟產業高地。

正如特首所言,建設低空經濟管理系統,更帶動通訊科技、人工智能和「數字產業」等發展,以激活低空空域作為新經濟生產要素。筆者寄望,發展低空經濟工作組除了「傾吓、研究吓」,更要「落水」,考慮設立低空經濟資助基金,推動市場加大研發投入,助力低空經濟騰飛,早日成為新質生產力的引擎之一。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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