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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掌摑及粗口喝罵男子 男警自簽保守行為獲撤控 (15:54)

52歲男警今年6月涉嫌於黃大仙警署外與一名男子爭執,其間掌摑對方,又持續及大聲地以粗言穢語喝罵該男子,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遂下令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被告終獲撤銷控罪,同時須付300元訟費。警方表示,涉事男警駐守西貢分區,現被停職。
被告張鉅梁(52歲,警察),被控於今年6月16日,在黃大仙親仁街黃大仙警署外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與一名男子發生肢體衝突、大聲和連續地用髒話罵該名男子,而上述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案情透露, 今年6月16日晚上10時48分,3名警員在衝鋒車上,留意到被告與一名男子在黃大仙警署外爭執,該3名警員遂下車分隔被告與涉事男子。惟警方及後在場查問事件時,被告持續及大聲地以粗言穢語喝罵涉事男子,又嘗試衝向對方,結果被在場人士和警員拉住。
案發期間,3名警員均留意到被告情緒激動,其中一人另目睹被告指向涉事男子,表示「佢嘈我,佢係古惑仔」。此外,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警方到場前,被告曾掌摑涉事男子面部一次,兩人亦有肢體衝突。被捕後,被告在警誡下稱曾與涉事男子口角,但無毆打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