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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助早領積金 拘11人檢837申請 涉款1.45億抽佣三成 警:續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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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拘捕11名強積金詐騙集團成員,涉透過偽造文書訛稱強積金供款人永久離港,協助提早領取強積金。案件涉逾800宗申請,涉款共1.45億元。供款人取回強積金後,詐騙集團會抽取約三成作佣金,得手個案領取總金額有待調查。今次是警方繼6月拘捕25名強積金供款人後的跟進行動。據了解,警方將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供款人。

積金局籲提防推銷 勿亂簽表

積金局表示高度關注有不法之徒涉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非法提取強積金,將全力配合警方行動。局方提醒強積金計劃成員留意聲稱可協助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推銷電話、短訊或社交媒體帖文,勿向來歷不明的第三者透露個人資料,以及在空白或資料不全的表格上簽署。

警方今年6月拘捕25名強積金供款人,他們涉嫌使用虛假文件以提早取回供款,當時所有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警方跟進調查後,於10月22日至24日再展開「孤燈」行動,以詐騙、偽造文書及洗黑錢罪拘捕7男4女,年齡24至43歲,全部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搜查集團位於尖沙嘴的辦公室及觀塘的儲存倉,檢獲約50萬元現金、837份已填寫的提早領取強積金申請表、一批相關偽造文件、一本記錄由8月中至10月22日收入的帳簿及手寫工作手冊,手冊內有游說及誘使供款人提取強積金的對白。警方經點算申請表,相信集團曾處理的強積金提取金額共1.45億元,過程中會向供款人收取一成至三成佣金,最高單一佣金約7萬元。帳簿顯示集團兩個月收入500萬元。

租甲級商廈扮具規模

拍照偽造內地居住證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林英品稱,集團租用尖沙嘴甲級寫字樓,掩飾成具規模的財務顧問公司,透過隨機致電及二三線財務機構轉介,假冒銀行及財務公司職員,游說供款人提早取回強積金,強調手續簡單、不成功不收費,又稱不會犯法。當供款人到辦公室時,集團成員會要求供款人查詢其強積金供款金額,並為其拍照,聲稱為申請所需,實為偽造供款人「港澳居民居住證」,以供款人永久離開香港為由,向強積金受託公司申請領取強積金。

翻查資料,香港居民前往內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及住所,或連續就讀,即可向內地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其證件號碼格式與內地居民身分證相同,可作為法定身分證件。據了解,若供款人在知情下「僱用」集團協助提早領取強積金或會違法,警方將會繼續調查。

大狀:申請人難以不知情撇清

大律師陸偉雄稱,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要求清晰,即使市民聲稱不清楚中介公司用什麼方法提出申請,但事主在過程中要填寫、簽署文件,有責任了解文件內容,較難以不知情為由撇清關係。他說,市民如透過中介公司提早領取強積金,其間聲稱永久離港,但實際仍留港、或短期內就回港,對虛假文件「隻眼開隻眼閉」,有可能干犯「串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