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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台裁立院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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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生效後,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監察院、賴清德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裁定,「總統沒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同時,立委要求聽取國情報告後可即時詢答,法庭也認定違憲。

昨宣判日起,除硬性要求進行國情報告的部分立即失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聽證會舉行」部分,如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最重罰款10萬元新台幣等規定,亦違憲失效。

在野藍白陣營此前聯手修法,被認為旨在壓縮民進黨執政空間。民進黨昨表示,這場釋憲是台灣人民和社會贏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憤怒,要表達最強烈的抗議,「司法獨立已經死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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