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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涉串謀詐騙上市公司換取購股權 准保釋候訊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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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已除牌上市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11名同黨,涉嫌就授出購股權串謀詐騙該上市公司,眾人同被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的交替罪名。案件今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12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12人均准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來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12人依次為曾頌愉(56歲)、陳偉龍(43歲)、陳藹恩(32歲)、陳偉思(48歲)、陳思齊(54歲)、周正濠(24歲)、鍾成業(37歲)、李雄佳(61歲)、梁樂(23歲)、貝里明(40歲)、王景樂(32歲)及楊家羥(45歲)。當中曾頌愉是百家淘客股份有限公司(百家淘客)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餘下被告是他的同黨。

控罪指,12人於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間,與鄭君瑜一同串謀詐騙百家淘客,即不誠實地宣稱該些承授人是百家淘客或其子公司的員工,從而誘使百家淘客向該些承授人授出6600萬股購股權。交替控罪則指,12人於上述時段內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上述6600萬股購股權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廉署資料顯示,涉案購股權涉及款項共逾4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