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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才計劃改以問卷代逐項計分料省時至少3個月 半數答案符要求可躋身下輪甄選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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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起修訂優才計劃綜合計分制,改以評核問卷取代原有逐項計分方式,相關申請符合12條問題中最少6條,便可提交申請及進入下一輪甄選,由政府內部設立的甄選委員會處理。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人才)關婉儀稱,原有綜合計分制的評分制及甄選程序較複雜,申請人等候時間長,不利於本港吸納頂尖優秀人才,料相關措施可由以往審批時間約9個月,縮短最少3個月。

新增綜合計分制的評核問卷涵蓋12條問題,包括申請人是否50歲以下,是否具備兩種語言良好書寫及口語能力,及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是否達100萬元或以上等。申請人可就其主要事業或學業成就提供進一步資料,包括來港前是否屬於「人才清單」所列的專業。由勞工及福利局長主持的甄選委員會將考慮上述資料,吸納本港最需要的頂尖人才,並向入境處長提供意見。

不公開考慮準則 孫玉菡:留彈性

被問到甄選委員會的考慮準則,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在傳媒簡介會稱,不會公開有關準則,需要保留彈性予當局考慮及衡量;但強調不會一成不變,將因應本港需求不時變化,藉此填補本港人才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