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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控僱主及同事歧視、性騷擾 律師行孟裔女文員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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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孟加拉裔女子指稱在律師行任職兼職法律文員期間,被僱主及公司前輩性騷擾及種族歧視,包括經常被稱呼為帶冒犯意味的「巴基」(Paki),以及收到性玩具照片。已離職的女事主日前由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向區域法院入稟控告當時的僱主及公司前輩違反性別及種族歧視,索償23.6萬元。

申索人姓Khan;兩名答辯人分別是律師徐沛雄及Manuraj。根據入稟狀,徐是徐沛雄律師行的獨立執業者,Manuraj是徐的僱員,由他介紹申索人到涉案律師行工作。

被稱呼「巴基」 收性玩具照片

入稟狀指出,案發橫跨2021年3月至翌年2月,徐分別涉及違反性別及種族歧視,包括從Manuraj學到印地語中有關女性生殖器官的粗口後,經常用該些粗口稱呼申索人。此外,徐知道申索人是孟加拉裔,卻多次使用針對巴基斯坦人及南亞裔人的冒犯詞語「巴基」(Paki)稱呼她,更向她稱「所有巴基」都是男盜女娼。

前年2月10月,徐在申索人招待一名客戶喝水後,稱該客戶只喝了半杯水,斥責申索人浪費水及害他蝕錢,又罵她是「又蠢又懶的巴基」,事後解僱申索人。

另外,申索人指稱Manuraj經常在辦公室高談闊論自己的性事,更向申索人稱伊斯蘭教是一派胡言(nonsense),又曾用手機向她傳送性玩具照片,稱申索人不應服藥治療其精神障礙,反而需用該性玩具自娛。Manuraj亦被指在一次晚飯後強行隔着口罩吻向申索人嘴唇。

平機會於3月3日接到針對兩名答辯人的投訴;申索人現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向兩人申索。

【案件編號:DCEO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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