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集團分間劏房賣淫 5出租業主同被捕

【明報專訊】警方聯同入境處打擊觀塘街頭賣淫活動,針對操控非法賣淫活動的犯罪集團、街頭性工作者及出租單位用作賣淫場所的業主,連日拘捕3男16女。被捕人分別獲准保釋候查及被遣返內地。警方提到,過去一年向出租單位供賣淫的區內業主發警告信,當中大部分已收回單位復原改動,惟部分人仍未行動,稍後將起訴一名今年5月被捕的業主。
警:將起訴不還原單位業主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昨稱未聽過前述情况,惟相信業主若知租戶從事非法活動,一定不會出租。他表示,業主一般透過地產經紀出租物業,故對租戶用途「蒙在鼓裏」;業主一旦接獲執法部門警告信,一般會向租戶出示信件要求遷出,若遭拒絕,即使手續繁複,都會入稟法庭要求頒令收樓。他稱,不排除部分業主年紀大而不清楚相關程序,亦不排除因物業被用作「黃、賭、毒」,業主處理時擔心人身安全而不知所措。
拘4骨幹 遣返10內地女
上月25日至本月6日,觀塘警區聯同入境處展開代號「降獸」的反賣淫行動,鎖定一個活躍區內賣淫集團的部分骨幹身分,在全港多處以涉「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罪,拘捕2男2女集團骨幹(43至57歲),另以涉「出租處所以供作賣淫場所」罪拘捕1男4女業主(27至74歲),當中涉及共被分間成18間劏房的6個住宅單位。
初步調查顯示,賣淫集團以高於市價的月租、約2萬至2.5萬元向區內三無唐樓業主或租客承租單位,改建成3至4個劏房,再以「租上租」招攬內地女子來港,以日租約500至600元供她們性交易,賺取每個單位3萬至5萬元月租差額。觀塘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解子倫指,區內舊式三無唐樓較多,租金低廉,易被犯罪集團用作不法活動。
賣淫集團涉為性工作者提供膳食物資,安排成員在街頭兜搭熱點長期監視,為其掩護及通風報信,逃避執法及放蛇。警方亦聯同入境處執行多次行動,拘捕10名持雙程證內地女子(20至44歲)。她們循合法途徑抵港從事性工作,已被遣返內地。行動檢獲3萬元現金、大批避孕套、潤滑劑、衛生用品,以及枕頭牀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