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男警原控強姦 改控威脅性交 發佈於 8 個月 前 2025 年 1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男警程朗(圖)涉去年6月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表示,會由強姦罪改控4項控罪,包括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妨礙司法公正,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惟控罪和相關文件未備妥,在辯方不反對下,獲准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被告程朗(26歲,報稱警員)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已被停職;他暫被控於去年6月3日,在香港強姦女子X。 【案件編號:FLCC 1491/24】 相關文章: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 作出非法性行為強姦粉嶺裁判法院警員犯法 Up Next 緬甸東南升紅色旅警 柬資料更新 不要錯過 車位用戶聲稱1:1 兩月兩無位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涉兩度強姦女兒 48歲地盤工否認控罪 (16:27) 亦園路命案6人提堂 控方:刀手未落網 難信事主遭非禮不離開 官裁警司脫罪 稱事主加入警隊多年應可保護自己 不信眾目睽睽下摸腿 挪威王儲繼子被控強姦4女 單車客攔小巴案 兩人認踩行人路罰千元 教師涉狎兩少女 事主:被告曾談露骨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