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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樽紙包生產責任制延至2027推 回贈1毫起 首年回收目標30%及10% 環團稱太低

【明報專訊】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原定2025年推行,據本報了解,因立法及籌備需時,政府最新預料計劃最快2027年運作,而按環保署擬提交的立法方案,回樽錢或回盒錢維持每個0.1元,在計劃下4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點須設供市民退還膠樽及紙包盒取回贈的「退還點」,料全港有200個,但不包括現有回收設施如綠在區區。計劃會設KPI(關鍵績效指標),建議膠樽首年目標回收率30%,較早前提出40%低;紙包盒為10%。回收系統承辦商未能達標有可能罰款,但推行初期有寬限期。有環團認為回贈金額及目標回收率均太低,憂減廢效果有限。
明報記者 馬耀森
環署:框架草案上半年交立會 後呈附例
環保署回應稱,政府今年上半年將就訂立「生產者責任計劃共同法律框架」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草案通過後,政府會把「塑膠飲料容器和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本月24日將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交代計劃詳情,環保署近日陸續約見飲品業界及環團等交代最新方案。
未達標或罰款 退還點「縮水」
環保署提出的方案,每個膠樽或紙包飲品盒最少回贈0.1元,與早前方案相同;如回收率未達合約訂下目標,營運商有可能罰款,法例容許透過調升回贈金額增加回收誘因,從而推高回收率。
至於收集點,現時全港有約120部「入樽機」及5部「入盒機」。若要方便市民回收,有需要大幅增加回收點,政府建議零售樓面不小於400平方米的售賣樽裝飲品的店舖須設立「退還點」,署方預料符合條件的地點全港有200多個,可透過入樽機或以按重方式收集及提供回贈。翻查資料,政府2021年諮詢公眾時,提出面積不小於200平方米的店舖須設立回收點,意味新方案下退還點大大減少。
據了解,該200個退還點不包括現有回收設施例如綠在區區,有回收業界預料將來可能「各有各收」,甚至出現競爭。
議員:予市場適應 定較低回收率現實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認為,政府去年暫緩垃圾徵費,應繼續推行其他源頭減廢措施例如生產者責任計劃,提升各種廢物回收率。他又說,按政府時間表,膠樽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制的法例預料明年生效,但計劃推行初期需時籌備,建立回收網絡,以及為生產商登記等,最快到2027年系統投入運作,料2028年可全面推行。
劉國勳又稱,計劃推行初期膠樽及紙包飲品盒回收率定在較低百分比,是現實及負責任做法,尤其紙包盒,「現時回收率1%都未必有,計劃推行初期可以達到10%,其實已不容易」,認為要給予時間市場適應。
業界憂罰則高 環署:充分考慮意見
政府2021年2月已就推展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公眾,提出由政府向本地飲料供應商徵費;2022年中,環保署再諮詢業界,提出改以市場營運模式推行,以提供計劃靈活性及運作效率,降低運作成本。事隔兩年多,政府擬議的最新方案,據悉業界仍有意見,例如擔心罰則太高。環保署回應稱,會充分考慮業界意見、社會經濟狀况、回收業實際情况、回收網絡建立狀况和公眾接受程度等,以制定合適回收目標,並定期檢討,逐步提高目標,持續提升回收成效。
環團:國際主流回贈約1元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認為,每個膠樽或紙包飲品盒回贈0.1元太低,與國際主流約1元有明顯距離,「拉脫維亞及斯洛伐克的人均生產值不及香港一半(2021年),當地按樽費亦設於0.1歐元(約0.8港元)」,多種飲品回收率在計劃一年內(2022年)已達70%。他又稱,政府以市場主導及以回收率作目標來牽動整個計劃,可體現生產者責任精神,但膠樽回收率首年只有三成是太低,若調升回贈金額,相信回收率可大幅提升至70%以上。
(城市保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