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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諮詢今完結 消息稱維持「有窗」要求 簡樸房天井規定放寬 不設起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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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取締劣質劏房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期今日屆滿。政府消息人士重申,「簡樸房」必須有窗,否則與規管前無異,但當局會按天井實際情况考慮是否放寬窗戶不能面向四面圍封天井的規定。至於起始租金,消息人士表明不考慮設立。有立法會議員形容目前擬議規管屬「重藥」,若再設起始租金,會衝擊劏房市場。社區組織協會則認為起始租金不影響業主營運「簡樸房」意欲,重申應設起始租金。

明報記者 蔡穎琳

根據諮詢文件,房屋局建議「簡樸房」居住空間需設最少一扇窗,窗戶須面向街道、通道巷、庭院或半圍封天井等,而非面向四面圍封的天井,調研結果顯示約九成現存劏房符合標準。

倘天井乾淨 縱圍封或容許

政府消息人士向本報稱,基於人道考量,「簡樸房」必須有窗,確保有一定採光及通風,不認同以抽氣扇取代,否則未能改善劏房戶居住環境。不過消息人士指出,部分劏房所在大廈天井乾淨,反觀亦有天井堆積廚餘和垃圾等,即使有窗也無助改善環境,政府會按天井實際情况考慮是否放寬規定。

有倡寬限期延至36月 會考慮

登記制度方面,當局建議現存劏房單位登記期12至18個月,寬限期為登記期完結後的12至24個月。政府消息人士稱,建議的登記期不變,但有意見提出寬限期應延長至36個月,政府會考慮。消息人士續說,政府不會考慮為「簡樸房」設起始租金,認為若起始租金過低,業主未必願出租「簡樸房」,並舉例有朋友因所在國家有起始租金政策,該朋友難在當地租屋,甚至有業主提議將單位賣給他而非出租。

工聯憂設起始租金令業主退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只要政府清晰註明在何等情况容許放寬天井規定,由專業認可人士把關即可。他形容,擬議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已屬「重藥」,若再加上起始租金,將對劏房市場造成衝擊,例如令業主「退場」、劏房地下化等。

社協:業主主要看裝修成本非租金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同,政府需視察天井環境再考慮是否放寬規定。至於起始租金,她認為需設立以保障租客權益,認為業主決定是否營運「簡樸房」,主要受裝修成本影響而非起始租金,並提及有業主希望提供約一年半裝修期以便籌集裝修資金。

香港簡樸房經營者協會主席陳顯熹亦認為,不應全面取締窗戶面向四面圍封天井的房間,又稱租客遷入期不一,業主難同一時間清走所有租客,冀政府將不合規單位的租約期限縮短至半年,以及延長寬限期。香港工程裝飾商會會長呂迪祈則提議,除屋宇署註冊承建商可做分間單位的小型工程,盼政府同時容許建造業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名冊的室內裝修(S14)公司承做,後者較多屬中小型公司,裝修價格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