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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輸錢毆雀友致盲 青年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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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年兩名青少年不滿另一少年打麻將贏錢後「得戚」,分別以鐵通襲擊男生致他左眼失明和用刀架於在場其他人的頸,又搶走男生1.2萬元。二人早前承認搶劫罪和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傷人兩罪,昨於高院判刑。法官陳慶偉直斥首被告用鐵通傷人可致命,所幸事主年輕及能康復,惟餘生需承受左眼失明;經考慮案情及認罪,判首被告入獄6年,次被告續還押至3月3日等候判刑,其間索取教導所報告。

兩被告依次為趙俙迪(現年19歲,下同)及溫知新(17歲)。庭上透露,趙俙迪2023年12月26日還押期間在獄中受傷。翻查報道,2023年12月曾發生一宗懲教人員與數名囚犯涉嫌在壁屋懲教所襲擊一名男性在囚者,該案事主與趙同名。

官:有悔意但用致命武器 事主永久殘疾

陳官於判刑指出 ,趙對事件有悔意,但他用鐵通傷人可致命,有可能面對謀殺罪名,幸事主年輕能康復才得以避免。陳官又稱,趙並非單純為教訓事主才犯案,而是故意帶鐵通回現場,3分鐘內向事主持續施襲,令事主有骨折及臉部裂傷,左眼更失明,餘生伴隨殘疾及不便,搶劫罪則涉及持刀威嚇。趙因認罪可獲減刑,整體量刑下就兩罪判入獄6年;溫續還押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案情顯示,2023年4月18日凌晨,17歲事主獲邀到大角嘴福昌工廠大廈一間「派對房間」打麻將。事主在麻將局贏了500元,又在隨後卡牌遊戲贏錢,要求趙付錢,趙向他人借了200元。聚會結束後趙等人離開,事主與另外二人在單位睡着,其間事主因劇痛而醒來,看見趙用鐵通打他。事主恢復意識時,發現錢包內1.2萬元不翼而飛,溫手持短刀指向事主頸部,稱受人指使。二人走避長洲後被捕,趙在警誡下稱不滿事主贏錢後表現風騷。

【案件編號: HCCC 1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