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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蔡天鳳前夫潛逃 兩人表證成立 警否認誤導被告 (18:23)

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案,網紅潘巧賢(Irene)和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涉嫌協助蔡的前夫鄺港智潛逃澳門,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據庭上播放的警誡錄影會面,被告潘巧賢錄口供其間,高級督察鄺應新走入會面室,稱有律師找被告,需暫停會面。辯方質疑,鄺應新因應被告供辭「偏離要求」,遂以見律師為藉口暫停會面;鄺否認。控方今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兩被告就控罪表證成立。
本案被告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30歲,無業)各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即串謀女子Ivy,協助有可能涉及司法程序的男子Alex,緊急及秘密地經由非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港。
辯方向拘捕被告潘巧賢的警員劉穎恩指出,潘在天水圍警署被脫下頭套後,雙手仍被扣上,遂問警方「可唔可以幫我撥一撥啲頭髮」,之後劉回應稱「X你XX,你以為自己VIP」,然後替被告撥頭髮;劉穎恩否認。
辯方另向劉穎恩的上司、時任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鄺應新指出,潘巧賢被帶返天水圍警署後,鄺對潘稱,「𡃁妹,你知唔知你而家好大鑊,你牽涉謀殺」,著潘「最好咩都講晒俾我聽」;鄺否認。
辯方又指,鄺應新曾建議潘巧賢以紙筆寫下警誡供辭重點,稱「Ivy話Alex要著草去澳門,所以我先幫佢搵Lam Shun」,當時潘問鄺,若不在供辭提及Alex是曾「俾人斬」的網紅張欣欣男友,會否誤導法庭,鄺回答謂,「個個都可以係Alex,唔使寫咁清楚」,最終潘在警方誤導下,才作出上述警誡供辭;鄺否認曾發生上述事情。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批准被告潘巧賢的警誡供辭呈堂,並裁定兩被告就控罪表證成立,審訊明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