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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法庭處理國安案時刑事法律原則同樣適用 基本保障始終如一 (12:01)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國際法律協會在港舉行的峰會表示,普通法制度已在港運作超過180年,是港人及國際社會熟悉及信任的制度,一如一國兩制作為長期基本國策,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會持續。他又主動提及,法庭處理國家安全案件時,刑事法律一樣的法律原則同樣適用,強調無罪推定、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及公平審訊權利等基本保障始終如一。
張舉能在國際法律協會亞太區論壇雙年會致詞時表示,法治對任何經濟體成功不可或缺,香港對法治堅持見諸保障人權,也有獨立法院防止任意及不合比例限制基本自由。他提及,香港普通法制度特徵,包括法官中立不偏不倚、對辯式的訴訟模式、無罪推定、程序公義、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張官又表示,香港普通法制縱然維持有別內地制度,但香港始終與內地根本上連結及不可或缺,加上透過普通法制與國際聯繫,香港扮演東西方橋樑,推動跨境商業。他在演辭中,列舉英國樞密院近期在破產案列舉6宗香港案例、澳洲最高法院在仲裁法引述香港終審法院案例,及香港與內地民商事判決互認和執行破產命令及試行互認清盤命令,顯示香港的獨特角色。
今次峰會在中環一間酒店舉行,吸引超過360名來自各地法律界人士報名出席。籌備雙年會聯席主席、資深大律師譚允芝表示,活動給海外嘉賓機會在二手報導外親眼觀察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她指出,香港法律界過去數十年適應國際法律規則及多語言環境,同時深入了解內地文化、營商做法及法律環境,其他亞洲司法管轄區無可比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