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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乙「虎門」班主涉賄球員打假波 4人保釋候訊 (12:11)

香港乙組足球聯賽球隊「虎門體育會」的班主兼教練,涉連同兩名球員和一名外圍賭注「莊家」行賄多名球員「打假波」,操控逾半季賽事結果,因而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等罪,案件今(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4名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7月7日再訊,其間各人續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候訊。
4名被告姚曉聰(40歲,足球教練)、蘇俊賢(32歲,建築工人)、黃謙進(32歲,營業員)、盧康銘(30歲,酒店經理)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稱,4人於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8月18日其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不誠實地操縱或企圖操縱「虎門體育會」的乙組聯賽足球賽事賽果,藉以詐騙香港足球總會。
此外,被告姚曉聰、蘇俊賢和黃謙進,另各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稱,3人於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18日其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作為代理人的「虎門體育會」足球員提供利益,作為該些足球員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操控或企圖操控涉及「虎門體育會」足球賽賽果)的誘因或報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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