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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88宗進修課程投訴 有允「100%退款」終拒

【明報專訊】社交媒體不時有廣告推銷進修課程。消委會去年接獲688宗有關進修課程的投訴,今年截至2月亦接獲94宗。有投訴涉及課程顧問承諾提供「100%退款」,但當事主要求退款時卻遭拒絕;有商戶推出免費學券吸引報讀,卻要學員先付按金,最終更失去聯絡。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大多數退款保證附帶條款,消費者應查明,又敦促業界要殷實經營,否則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表示,一宗個案事主對某公司推出學費8.7萬元的廣告營商線上課程感興趣,諮詢課程顧問後得悉學費可分10期繳付,每月需付8700元學費及520元繳付社交媒體平台的廣告費。顧問聲稱上課無額外成本,如即日報名可享「100%退款保證」,事主遂報名。
事主4個月後發現倘要做到課程所言增加客戶量,需每月額外投放約1400元買大量電子輔助工具,有感與最初承諾不符,遂要求退回已繳共3.48萬元學費,遭公司拒絕,理由包括事主要先完成課程、事主無積極配合課程指示購入輔助工具等。事主向消委會投訴,該公司回覆會方稱,事主以分期繳付學費,不符退款保證要求,加上事主未提供證據證明有配合課程指示,堅拒退款。消委會建議事主諮詢法律意見。
贈免費學券 誘付按金後失聯
另一事主獲贈免費電子學券,聲稱可參加某公司舉辦的5天人生課程。公司負責人要求事主先付7800元按金,聲稱是為讓學員更專心上課,承諾完成課程後以支票退款。事主答應付按金,其後在網上發現眾多有關人生課程的騙案,遂在課程展開前要求退款,但公司堅稱要先完成課程。事主稱學券沒列明不能提前退出,該公司其後失去聯絡,事主遂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多次嘗試聯絡該公司不果,建議事主諮詢法律意見,事主稱會考慮向海關舉報。
消委籲看清條款 促業界殷實經營
黃鳳嫺提醒,消費者報讀前應先了解課程內容、授課模式、辦學機構口碑等重要資訊,若課程設退款保證,應確保相關條款清晰列於合約或收據中。黃強調商戶有責任確保陳述準確無誤,倘有附帶條款應清楚說明,否則可構成誤導遺漏或虛假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