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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倫敦金投資騙局 博愛前主席控洗黑錢罪脫 官:非完全無辜

【明報專訊】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涉參與倫敦金詐騙,涉款折合267萬港元,他早前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受審,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溫紹明指出,涉案戶口確曾收取詐騙款項,又質疑蕭炎坤察覺戶口出現不明款項後沒報警,行為自招嫌疑,並非「完全無辜」。惟溫官認為,無法肯定被告知悉涉案資金「有問題」,裁定罪名不成立。裁決後,蕭炎坤在庭外表示「好開心」,認為法庭還他一個清白,不擔心律政司提出上訴。
被告蕭炎坤(78歲,報稱退休)。據控方案情,被告經友人認識一名叫林萬璋的人,對方想藉被告聲譽開展投資生意,其後被告應林的要求成立智金集團,並擔任集團唯一董事及股東,該集團於2017年11月在香港註冊成為有限公司。
被告替涉案集團開戶收款267萬
控方稱,被告為智金集團開設的涉案銀行戶口,曾從不同貨幣帳戶收款折合267萬港元,其中約12.9萬美元(約100萬港元)由新西蘭人Sim匯入,之後Sim向警方報案稱受騙。2018年,被告將全數智金集團股份轉讓及辭去董事職位。辯方力陳,被告對涉案銀行戶口出現的款項毫不知情,並在發現不明款項後立刻詢問合作伙伴,當時獲告知款項不涉非法勾當。
溫官昨裁決時指出,控方依賴Sim報稱受騙一事作為「前設罪行」,而法庭信納Sim曾經受騙,裁定涉案戶口曾處理詐騙款項。
至於被告是否知悉涉案戶口曾處理詐騙款項,溫官分析,林萬璋與被告非親非故,兩人極其量只是相識不久的生意伙伴,林卻出錢着被告成立智金集團,並讓被告成為集團唯一股東和董事,質疑被告「怎會如此天真」相信有關安排沒有問題。
部分不明款項存入定期 官:自招嫌疑
溫官續稱,被告察覺涉案戶口存有不明款項後,合理做法應為報警,被告卻將其中100萬元轉為定期存款,質疑他自招嫌疑,並非「完全無辜」。溫官同時指出,林萬璋確實在事件中投入數百萬元,「警覺性低」的被告或被說服林持有充分資金,因而不知道自己參與騙案。溫官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溫官裁決後,旁聽席有人鼓掌。
【案件編號:DCCC 6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