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洪雯:香港勞動人口參與率能否止跌?(下)——用「微貸金融」賦能基層「微創業」

【明報文章】香港勞動人口參與率(LFPR)顯著低於周邊經濟體,而且過去30年持續下降;不參與就業的人口比例,在各年齡段均遠比其他經濟體高,成為香港勞工短缺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如何使LFPR止跌甚至回升?上周談及可考慮推動「零工經濟」,提供靈活就業。本篇探討另一思路——用金融來賦能基層自立。
用「微貸金融」賦能基層自立
中央近年提出「做好金融『5篇大文章』」,其中之一是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該概念由聯合國於2005年提出,旨在以可負擔成本,將金融服務擴展至傳統金融體系難以觸及的群體,如小微企業、農民和低收入者,從而消除貧困、實現社會公平。須指出:普惠金融並非慈善,而是強調商業可持續性,堅持政策扶持與市場化相結合。
事實上通過普惠金融協助基層自立,可能成為解決本港貧困、LFPR持續下跌等諸多社會問題的重要手段。這一思路來源於香港綠色產業有限合伙基金的幾位資深金融和法律專家。近期他們找到我,探討能否參考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Muhammad Yunus)創辦的微貸金融模式,協助香港基層自力更生。他們曾5次往孟加拉考察,對該模式有深入認識。
1983年尤努斯在孟加拉創辦格萊明銀行(Grameen Bank),發展出一種革命性的金融模式——向無法取得傳統銀行服務的貧困人口提供小額貸款。與傳統慈善、福利模式不同,他主張向貧困人口提供教育和資本等工具,協助他們創業自力更生、找回尊嚴。在這種「社會和經濟自立」理念下,格萊明銀行的營運模式主要有五方面:
(1)提供毋須抵押的微型貸款(microcredit),助貧困者「簡易創業」或改善就業條件。(2)貸款主要針對貧困女性,賦能女性參與經濟活動,從而促進家庭乃至整體社會和經濟發展。(3)採用小組貸款模式,貸款人需組成小組並互相監督,共同對彼此的貸款負責,不僅降低了貸款違約風險,還促進社區聯繫與合作。(4)對借款人給予財務和管理培訓,助他們管理資金和營運業務。(5)保持較低貸款利率,同時維持銀行營運的可持續性。
格萊明成功助數百萬貧困家庭脫貧,尤其在提升女性經濟自主權和社會地位方面影響深遠。儘管初期資金壓力大,但格萊明逐漸形成穩定的貸款與還款機制,壞帳率很低,並能依賴貸款利息持續運行。而這種優先考慮人的尊嚴、相信並賦權貧者、可持續經濟增長的模式,持續激勵無數為貧者探索出路的人。
成立「微貸創業計劃」的建議
格萊明的理念和營運模式,早已擴展到包括紐約的諸多城市,起到良好效果。但在香港,微貸金融卻一直缺席。我們的福利體系模式單一,只一味「給予」,忽略了「賦能」;只注重「安全網」功能,未能發揮「階梯」作用。所以儘管政府福利開支快速膨脹,惟在扶助基層自立方面效果不彰。
在與香港綠色產業有限合伙基金幾位專家「腦震盪」後,我邀請了熟悉勞工和基層的林振昇議員、狄志遠議員參與討論,得出一些初步思路。我們認為香港可參考格萊明的理念和營運模式,設立「微貸創業計劃」,探索用微貸金融賦能基層,提升本港LFPR。該計劃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目標和性質。微貸創業計劃旨在用微貸金融賦能基層,協助其「微創業」,逐步自立,擺脫對社會福利的依賴。該計劃由一間非營利的社會企業營運,並由政府及商界專家組成顧問團隊,指導計劃運行。計劃為非營利,惟對貸款收取適當利息,力求長遠收支平衡。
(二)運作模式。該計劃向低收入者(可參考領取失業綜援的資格)提供小額、免抵押、免擔保、低息、生產用途的貸款。資金可用於創業或聯合創業(「搞小生意」),例如開一間奶茶小攤、縫紉小店、美甲小窗、美食小攤等。貸款人在取得款項前需接受集中培訓,學習金融、會計、管理等基礎知識和技能(可利用職業訓練局及各種職業培訓計劃資源),並提交創業方案。計劃優先向女性貸款,並由若干借款人組成貸款小組;若干小組組成中心,大家互相監督也互相協助。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利率應盡可能低,但亦考慮資金成本和長期的營運費用攤分。
我在前文提及,香港可大力發展基於平台的零工經濟,匹配勞工短缺部門與閒置勞動力,提供靈活就業機會。事實上海內外經驗顯示,很多基層人士通過在平台上創業而成功脫貧,甚至實現向上的階層流動。微貸創業計劃的成立,正好配合平台/零工經濟發展,為基層提供多元的「微創業」場景。
(三)資金來源。目前綜援制度下設有「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由政府委託社福機構,協助勞動年齡的失業健全綜援者再就業。該計劃每年開支約1.6億元,但每年通過計劃成功就業而脫離綜援網的,卻只有寥寥數百人次(如2023年4至12月合共388人次),平均每人每年服務費高達約40萬元,比綜援金額還要高!我們認為有關計劃極度低效,建議將這筆每年1.6億元的資金轉為微貸創業計劃起始資金,也就是說毋須政府額外撥款;計劃同時接受各類資本參與及捐贈。
目前政府支出中有幾項關聯內容,如僱員再培訓計劃、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展翅青年就業計劃等。我們建議整體檢討類似計劃,整合或互相配合、共享資源。
另外,2012年政府成立5億元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社創基金)。須指出:社創基金與本文倡議的微貸創業計劃有類似之處(推動基層就業),惟社創基金並非直接面向基層,而是鼓勵社會各界創立社企去聘用基層;而微貸創業計劃是通過微貸金融,直接賦能基層「微創業」。另外,營運微貸創業計劃的機構是社會企業,但基層貸款自己創立的小生意並非社會企業,其目標就是賺錢。所以兩者不是同一回事。
其他政策配合
不過,上述邏輯要成立,最關鍵在於基層市民要有興趣參與、有勇氣脫離福利體系。我在上篇說過,本港公屋和福利體系一定程度上鼓勵了部分市民自我限制收入,甚至退出勞動市場,因他們收入上升可能導致失去現有福利,可能過得還不如依賴福利的好。
有鑑於此,我們建議現有公屋和福利體系,給這類正居住公屋或領取福利的市民一個過渡期——若他們參與計劃後收入增加、積累起資產,於過渡期內不會減少福利和收回公屋;待其業務走上正軌後,才將他們推出福利和公屋體系。過渡期的安排,可讓市民放下包袱,探索逐漸脫離福利體系、實現自立的途徑。
此外,基層市民小本創業,涉及經營場地,房委會和公營機構旗下空間應盡力提供協助;申請牌照和許可證等(如熟食小車牌照)亦非易事,也需有關部門從賦能基層的角度,而不是從便於政府管理、規避一切風險的思維來處理。
微貸創業計劃的建議旨在拋磚引玉,為香港探索通過普惠金融來賦能基層自立,為他們找回尊嚴的有效渠道,並提升香港LFPR,推動社會向上的階層流動。歡迎大家提出意見和建議!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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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