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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間中留宿 男子涉姦女友人16歲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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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五旬男子前年到女友人家中借宿時,涉強姦對方的16歲女兒,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昨日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提及,事主的父親一直臥病在牀,母親與被告發展親密關係,父親在案發前兩個月離世。事主供稱,被告間中到其家中留宿,會在她與母親的牀邊「打地鋪」,而在事發日,被告到她的牀上侵犯她。

事主病父長卧牀 被告與事主母關係親密

被告C. Z. G.(現56歲)報稱在海南三亞市擔任市場管理員。他被控於2023年5月8日在上水一公屋單位強姦X。

控方開案陳辭稱,X與父母及姊姊在案發單位同住,因病臥牀的父親於2023年3月離世。被告2017年開始與事主的母親關係親密,間中會到她們的家留宿。母親在事主的枕頭附近發現避孕套包裝袋,追問被告後揭發本案。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出,案發翌日的法醫驗傷結果顯示,事主處女膜有一新一舊的完全撕裂傷。

事主喪父兩月 母姊離家後遭侵犯

X昨以視像形式作供,稱被告是母親的好朋友,她稱呼被告為「叔叔」;平時她與母親及姊姊睡在同一房間內的雙格牀,她與母親睡下格,姊姊睡上格,被告留宿時會在她們牀邊「打地鋪」,或睡在摺牀。

X表示,案發日早上睡醒後,躺在下格牀用手機。當姊姊與母親外出後,被告入房並睡在她旁邊,開始用手指觸碰她的私處。X一直側臥、背對被告,其間聽到他在找東西及傳出拆開包裝紙的聲音,然後又觸碰她私處。X感覺到私處內有物體在動,於是嘗試推開被告,推了數次才成功。她說沒看到被告的陰莖,但憑痛楚及不舒服的感覺,認為被告當時用陰莖抽插她的私處。她說過程中被告對她說「就快得喇」,兩人又分別接聽母親的來電。

X說,她不同意被告對她作出有關行為,事後她因害怕而坐在客廳中哭泣。X今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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