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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諮會通過南生圍起樓環評 提3條件 濕地改善工程完成前不許建屋

【明報專訊】籌劃逾30年的南生圍發展計劃有望動工,環境諮詢委員會昨日一致通過建議環保署長有條件批准南生圍及甩洲綜合發展及濕地項目的環評報告。環諮會提出3項條件,要求發展商確保在擬議的甩洲自然保育區和南生圍濕地改善區的濕地改善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許在住宅發展區開展任何建造工程;為南生圍及甩洲制定保育管理計劃;以及在擬議工程開工前至少3個月成立環境諮詢小組,就甩洲自然保育區和南生圍濕地改善區在建造和建立過程中的環境問題提出建議。
曾稱撥一筆過保育基金 顧問:先商細節
發展商早前表示會將發展項目餘下九成土地交還政府,向政府提供一筆過保育基金供長期管理保育之用。昨日環諮會會議上有委員關注發展商會否提供該筆保育基金,發展商顧問代表稱要先與政府商討有關細節,未透露詳情。
顧問表示,南生圍發展項目會以先保育、後發展方式推行,就其後會否成立基金及將餘下土地交還政府,下一步需與政府溝通。顧問稱發展商會提供資助,確保濕地日後能夠長遠營運。
由恒地及傅老榕家族合作的南生圍項目,已於2021年獲城規會上訴委員會批准,有效期5年。發展商今年2月向環諮會闖關,環諮會昨開會討論項目的環評報告,結果一致通過,意味發展商先後成功向城規會及環諮會闖關。發展商早前對本報稱,若與政府達成協議,最快今年第三季展開濕地營造工作,今年內不會動工建屋。
根據發展商提交的環評報告,南生圍發展項目涵蓋166公頃土地,當中11.6公頃土地擬建2521個住宅單位,供6000人居住,涉140幢3層高獨立屋,以及28幢19至25層高大廈;其餘約154公頃濕地,發展商早前表示會交還政府作長遠保育和管理。
提鳥類友善措施 環團倡納動工許可證
環諮會昨除提出3項條件,亦提出3項無約束力建議,其中一項是要求發展商制定在工程範圍內進行的設計、施工和營運中實施鳥類友善措施。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稱,政府有條件批准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當中一項條件就是要求土拓署提交鳥類友善設計指引,認為南生圍與新田都是后海灣重要的雀鳥飛行走廊,南生圍項目應看齊新田科技城,將鳥類友善措施納入動工許可證,確保發展商依照指引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