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羈押212天撤控 民企老闆索賠1000萬 發佈於 4 個月 前 2025 年 5 月 1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由競爭對手報案引發,內地民企老闆范海生因涉嫌假冒專利罪,在2021年失去人身自由212天。去年7月,該案在重審一審期間,檢方以「本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決定對范海生不予起訴。 日前,范海生的律師向瀋陽高新區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共計申請國家賠償1029.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要求賠償財產損失1000萬元。此外,范海生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禮道歉。 (澎湃新聞) 相關文章:國家賠償民企道歉 Up Next 台兩友邦代表出席 京:歡迎成員國參加 不要錯過 京:將推重大措施促進關係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習近平:當祖國危難關頭 民企要挺膺擔當 【東京】對不起我的抱歉 中化原副總經理馮志斌受查 已轉投河南民企任職7年 (18:36) 中國經營者96.76%為民營 (16:50) 民營經濟促進法今起實施 發改委:落力解決民企關切 (16:49) 融創上月合同銷售挫91% 碧桂園跌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