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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指國安公署工作敏感宜列為禁區 23條附屬法例修訂非為「拉人、鎖人」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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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就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的工作制訂附屬法例,擬列公署辦公場地為禁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今日(13日)於港台《千禧年代》表示,目前公署有幾座物業用於辦公,由於其工作內容較為敏感,相信均可列為禁地,令普通人無法擅闖、破壞工作,做法「即係等於我哋駐軍在香港」,會寫明禁區閒人免進。

附屬法例提及,若符合指明條件,包括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時,經港府或國安公署提出、中央批准,公署可行使案件管轄權。譚耀宗表示,有關案件涉及部分外國、境外勢力介入,國家會面臨重大現實威脅,「係好特殊好特殊」,公署將有機會立案偵查等。

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日於立法會形容國際形勢風雲色變,反映國安情勢嚴峻須盡快立法。譚耀宗表示,有關法例能夠防患於未然,強調「不是要去拉人、鎖人」,而是先防範,相信法例不會被濫用。

譚耀宗強調,新法例精神是希望港府可以更好支持駐港國安公署的工作,形容新例令細節明確,有助暢順執法,他指國家才掌握最多情報且更了解個別問題的嚴重性,而本港政府部門,如警方應要積極配合國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