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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寵物交易及展示須於指定實體處所 形容網購貓狗與網騙相似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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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與漁護署今年初合作研究網購寵物現象,佯裝顧客接觸疑於網上兜售狗隻的13個社交帳戶。結果揭示,全數帳戶皆沒有或未能出示售賣和繁育牌照。漁護署首席獸醫師楊莉今早(16日)於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在港售賣寵物必須領有牌照,交易及展示有關貓狗需要在漁護署發出牌照指定的實體處所內進行,賣方亦需要提供健康證明等文件。

楊莉稱,網購貓狗與網騙很相似,風險亦大,不法分子或會提供假資料,待市民購入寵物後可能發現貓狗品種與聲稱不符、健康存疑等情况,很多時賣家高度匿名及使用假帳戶,難追查真實身分,而當買家問及疫苗紀錄等文件時,賣家則諸多推塘。她稱,漁護署已設立專責調查小組跟進網購貓狗的情况,以及處理相關投訴,如發現涉及詐騙成分會轉介警方跟進;如果網店可提供牌照號碼,市民可致電漁護署熱線2150 7077核實。

她又稱,合法的動物來源包括入口及本地繁殖,前者須提供相關入口證明;以狗隻為例,若本地繁育則需有俗稱「黃紙」的《狗隻繁育者聲明書》,署方會拿取狗隻的DNA檢測,確認屬自家繁育。

香港寵物業商會副會長陳雅芝稱,有寵物店反映生意減少,稱留意到網購平台的貓狗售價平兩至三成,雖然部分價錢較寵物店更貴,但相信對市民來說仍有吸引力。她強調,漁護署對持牌寵物店有定期監察,要求每年續牌,並在空間、通風系統要求、疫苗等方面有一定規範,比起網店對動物福祉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