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城市大學副監督鍾瑞明續任3年

【明報專訊】香港城市大學副監督鍾瑞明原任期今年8月屆滿,政府昨日刊憲公布鍾獲續任3年,最新任期自8月1日起生效,直至2028年8月1日。城市大學表示對鍾瑞明的領導寄予厚望,堅信大學將能更有效推進在教育和研究領域培育創新、追求卓越和在全球發揮影響力的願景及使命。
鍾瑞明自1998年獲任命為城大校董會成員,隨後於1999至2003年擔任司庫、2004至2006年擔任校董會副主席、2006至2008年擔任校董會主席、2014至2016年擔任大學顧問委員會校外成員。鍾瑞明於2016年首次獲委任為副監督,續任至今。
根據《香港城巿大學條例》(第1132章),監督可根據校董會的推薦而委任一人為副監督,任期由監督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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