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兩消防員涉輪姦女子 陪審團裁定首被告罪脫 次被告罪成 (18:45)

發佈於

兩名休班消防員涉嫌於2021年間在旺角帝京酒店房內輪姦一名26歲女子,兩人否認強姦罪後,早前在高院接受審訊。法官今日(23日)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首被告李浩田的強姦罪不成立,次被告陳卓軒則在5比2下被裁定強姦罪成立。案件押後至7月11日求情,以待控方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11日求情,以待控方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

兩名被告分別為李浩田(現約31歲)及陳卓軒(現29歲),兩人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93號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一間房內,強姦女事主X。

據控方案情,X與李屬舊同事。2021年8月,兩人開始在Instagram上重新聯絡,並曾相約到酒吧消遣,X透過李而認識陳。案發當晚,李邀約X到涉案酒店房內喝酒,指會有其他女性友人出席,惟當晚房內只有X與兩名被告。3人玩「喝酒遊戲」後開始休息,X在迷糊間遭兩人強姦,清醒後哭泣並試圖推開兩人。事後X向「風雨蘭」求助。

兩名被告在審訊間均有自辯,辯方指X是清醒和同意下與兩人性交,只是X後來反悔而引伸本案。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如果X是醉至不省人事,她便不能夠同意性交;如果X在勉強下同意,或是醉酒時表達同意,但酒醒後反悔,均屬於同意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