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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認向遮仔會借貸時隱瞞欠債 求情稱貸款用於請私家偵探查前妻 (18:11)

45歲男警涉在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遮仔會)申請貸款時隱瞞財政狀况,誘使該會批出逾27.8萬元貸款,今(2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等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借錢處理離婚官司,貸款用於正當用途,而他是離婚事件受害者,在情緒受困下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某程度上接納辯方說法,又指被告已還清欠遮仔會的貸款。被告續准保釋至6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
被告沈詩浪(45歲,警員)已被停職。他承認各一項欺詐罪及企圖欺詐罪,餘下的一項欺詐罪則獲撤控。辯方求情稱,法庭2018年暫准被告與妻子離婚,兩人2019年正式離婚,但前妻就子女撫養權等問題與被告在家事法庭展開訴訟,被告欲為官司搜證而借錢聘請私家偵探調查前妻,終發現對方再婚、大受打擊。
裁判官問辯方,被告是否會因此案而被開除。辯方指,警方需待刑事案件完成後才展開紀律聆訊。辯方續指,被告中五畢業後加入警隊27年、「一生人只做過一份工」,原本有望升職,現時或會失去工作。辯方希望法庭判非監禁式刑罰,讓他能盡早還清向其他機構所借、涉及債務重組的貸款。裁判官聽罷,指本案背景特別,批准先為被告索取報告後再判刑,但指被告有機會被判監。
案情指,被告2020年3月11日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報稱有未還清的貸款,每月需分期還款6625元,遮仔會終向他批出約19.8萬元貸款。他後來被揭發少報分期還款額,實際上每月需還款15448元。
被告2021年5月24日向遮仔會申請貸款時,沒有申報他未還清從其他機構借來的貸款、以及已參與債務重組,導致遮仔會向他批出80280元貸款。若遮仔會知道他的真實財務狀况,就不會批出該筆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