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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母稱女兒改嫁後聘前家姑凑孫 月付5萬至數十萬元 質疑「有錢就錫孫」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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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女子蔡天鳳前年疑遭謀殺碎屍,其前夫鄺港智一家被捕,前家姑李瑞香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今(3日)在區院續接受辯方盤問時,稱李就鄺港智被調查一事致電她,但她沒按對方的指示向警方說謊,更把通話錄音。張指,蔡在與譚仔創辦人兒子「結婚」後,每月最​少付5萬元薪金聘請李照顧孫兒,「(蔡)嫁咗譚仔之後有錢(李)就錫(孫兒)喇」。

被告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辯方大律師陳慕賢盤問張燕花時,提及李瑞香2023年2月23日就鄺港智被調查一事與張通電話,並問張是否有因為李的說話而對警方說謊。張回答說沒有,她對警方說實話,心態是要配合警方。張稱她沒把通話錄音的習慣,但她當天把與李之間的通話錄音,因為鄺家人不關心女兒蔡天鳳失蹤的事,她對此感可疑。

張指,李瑞香說過她因炒股票破產,而李只會在有錢收時才照顧一對孫子女、「冇錢就冇可能湊㗎」。張稱蔡2015年起與譚仔創辦人的兒子譚方駿在一起,此後蔡每月付薪金聘請李照顧孫兒,有時達十幾二十萬元,但最少都有5萬元,有時連同其他生活費在內,金額高達40萬元。張說:「(蔡)嫁咗譚仔之後有錢(李)就錫(孫兒)喇。」惟張認為李只疼愛孫子,不愛孫女,更指李把孫女「又困廁所又大大聲鬧家嘈屋閉」,不把孫女當人看待。

辯方問蔡與譚方駿「結婚」時,向張支付多少禮金。法官陳廣池稱辯方的問題奇怪且與案情無關。陳官提醒,提問目的「唔係套取一啲有啲人認為有興趣嘅資料」。辯方又問,鄺港智平時是否曾買東西送給張。陳官問辯方是否想藉此指出鄺為人孝順,但稱「有機心嘅人,孝順同機心可以撈埋一齊講」。張指鄺在節日時會送上鮮花,所以她不反對鄺孝順的說法。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譚方駿被指為蔡天鳳的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