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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收緊航班延誤索償門檻 長途機遲6小時才可索償 (23:00)

經過12年漫長談判,歐盟國家終於就延誤航班索償門檻達成共識,落實後航班要延誤較長時間乘客才有權索償,但同時航空公司將需要就嚴重延誤提供轉機或安排住宿上增加責任。
根據現時規定,只要航班延誤超過3小時,乘客就可以索償。根據新做法,短途航班在延誤4小時或以上、長途航班延誤6小時或以上,乘客才可索償。歐盟國的運輸部長亦同意將短途航班的索償額由目前的250歐元增至300歐元,長途航班索償額則由600歐元減少至500歐元。
至於其他共識還包括要航空公司有更大責任在出現長時間延誤時提供轉機和住宿安排,並加強殘障乘客的權益。
歐盟飛機乘客權益檢討在2013年提出,歐盟各國花了12年至今才有共識。航空公司指出,延長乘客可以索償的航班延遲門檻,有助避免航班取消。它們指出,只要規例將索償門檻延長到5小時,目前七成因延誤而最後被取消的航班都可以起飛,每年惠及多達1000萬人次乘客。
(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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