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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打官司6年無收版稅 鄧紫棋取回傳播權 重錄舊歌出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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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鄧紫棋(G.E.M.)2019年跟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爆出解約風波,更鬧上法庭,官司一打逾6年,至今仍未有結果。

鄧紫棋昨日在社交平台表示因訴訟問題,已超過6年沒收到自己創作的歌曲版稅,後來根據新加入的法律團隊成員意見,終於找到方法把舊歌重錄及發行成專輯。她寫下逾2800字長文分享《IAM GLORIA》重錄專輯誕生的因由,形容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故事,但稱不是復仇的故事。

前公司列明著作權不屬鄧紫棋

鄧紫棋表示14歲加入香港作曲及作詞家協會(CASH),15歲遇上前公司,多年後發現合約列明她只會收到創作的歌曲版稅,著作權不屬於她,即使歌曲由她創作,仍有可能被禁止使用。2019年她與前公司就解約展開訴訟,著作歸誰仍存在爭議,前公司收到她的歌曲版稅後,因訴訟問題未曾給她一分一毫。她咬緊牙關努力累積新的曲庫,但未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從未重錄舊歌。她曾以為可能永遠與自己的「孩子」失散,對過去的創作,只能被動,等同在死胡同裏,幸好在人生轉折中,讓她看見什麼叫「天無絕人之路」。

法律團隊新成員熟悉內地版權法

鄧紫棋表示有新加入其法律團隊的成員熟悉內地版權法,經過對所有創作調查,證明除《新的心跳》及《童話休止符》兩張專輯外,過去所有創作,均未在首次錄製或發行時明示禁止他人錄音使用,再加上她14歲加入CASH協會,她所創作的歌曲,其「公開表演」、「廣播」、「網絡傳播」等權利都已交由CASH代為管理,她與前公司簽的合約也註明這些由CASH持有的權利,全部不屬於前公司,表示無論作品著作權歸誰,傳播權等公開播放權利仍在她這邊,她終於找到合法重錄歌曲並發行。

「要相信天無絕人之路」

鄧紫棋希望自己的故事鼓勵每個走過死蔭幽谷的朋友,要相信天無絕人之路,會絕處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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