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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鳳儀父涉處理潛逃者資金 續准保釋8月再訊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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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港人郭鳳儀2023年被警方國安處通緝,其父親涉嫌協助處理她在本地保險公司的保單資金,被警方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國安條例》)涉及處理潛逃者資金的罪行。郭父上月獲高院批准保釋,案件今(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透露,保險公司需時準備文件,申請押後逾7星期處理。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其間郭父續准擔保。

68歲被告郭賢生報稱商人,被控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被指今年1月4日至2月27日間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郭鳳儀的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本案為首宗引用《國安條例》針對「處理潛逃者資金」的相關罪行。

控方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甫開庭稱,已將法庭命令轉交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尚未準備好文件,申請進一步押後。總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件押後至8月6日,被告續准保釋。

蘇官指示各方將最新進展通知法庭,屆時決定下次聆訊可否答辯。辯方大律師關文渭關注,除了保險公司文件,辯方早前索取多份供辭,未獲控方披露。控方稱會與警方商量,盡快向辯方提供資料。

本案為首宗涉及《國安條例》獲法庭批准保釋的案件。高院法官李運騰早前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20萬擔保,另須遵從不得與郭鳳儀接觸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