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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父殺女案 求助未獲宿舍 母:家庭服務中心間接殺人 曾着事主搬走 「唔好精神虐待我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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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旬男保安疑不堪遭患精神病數年的女兒肢體虐待及騷擾睡眠,2022年3月某日在家中徒手扼斃對方,因而被控謀殺,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據控方讀出事主母親的供辭,案發前一天她着事主「唔好精神虐待我哋」,「有番啲人性」,又建議事主找地方搬走,租金可由她和長子支付。另外,事主母親在庭上主動提及,曾向一所家庭服務中心求助,但輪候4年後,事主仍不獲分配宿舍,直指中心「間接殺人」,法官聞言後着她「停止這樣」。

控方昨傳召被告前妻、事主生母羅仕英作供,並讀出其兩份書面供辭,當中觸及事主陳杏詩的個人背景(見另稿)、家庭關係及案發前後的事情等。

羅仕英在供辭提及,2017至18年跟被告陳桂生(70歲,保安員)辦理離婚後,繼續與被告和事主同住涉案旺角海富苑單位,她和被告會因瑣碎事跟事主口角,其中在2018年2月,她跟事主爭執期間,事主自行報警,最終事主被轉介到精神科覆診。羅稱曾就事主帶回家的藥物詢問,但對方「唔肯講」,因此再沒了解。

任職兼職夜更保安的羅仕英稱,2022年3月6日清晨下班回家後,曾着早前弄傷中指的被告「你手痛唔好拖地」,被告回應謂:「唔拖啦咁我掃吓,你哋都唔掃地嘅。」此時事主稱:「死人陳桂生、唔好整唔好拖唔好掃地,唔准。」之後羅對被告說:「你落街啦,唔好嘈啦。」

稱會同女打交 被告更容忍

羅續稱同日稍後,羅向事主表示:「你身上啲血肉都係你老竇畀你嘅,你不但無孝順佢,我夠憎你老竇,我都冇咁對佢……點解你做女咁樣對你老竇……你唔返工冇所謂,我養你囉,但係你就唔好管制我哋,唔好精神虐待我哋,唔好郁吓又打人。」她又指事主「不分尊卑」。

當時事主回應稱,「我鍾意啊,吹呀?」羅聞言後提議事主找地方搬走,租金可由羅和長子支付,之後羅和事主各自返房。羅稱,她同日下午睡醒及出門上班,當時事主不在家;至翌日清晨約6時上班期間,收到被告來電並稱「我殺死咗你個女亞詩」,理由是事主不讓他如廁,羅遂回家了解事件。控方讀出供辭期間,羅至少兩度拭淚。

申分戶遭拒 指房署有責

羅仕英在庭上供稱,3人居於同一單位「係困難」,同時透露被告並非只居於涉案單位。羅另提到,曾目睹被告和事主「鬥打」,其中一次被告打事主的手,使事主「瘀到好犀利」,但羅也會跟事主「打交」,形容被告比自己更能容忍事主。

作供期間,羅仕英提及曾向房署提出與事主分戶被拒,她亦有向一所家庭服務中心求助,但輪候4年女兒仍不獲分配宿舍。羅稱「房署同家庭服務中心要負責」,又指該中心「間接殺人」。法官胡雅文着羅「停止這樣」,應聆聽律師提問及直接回答。聆訊周一(16日)續。

【案件編號:HCCC2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