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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歲券商董事認盜客戶股票及資產 求情指為子還高利貸而起貪念冀免監禁 稱事主已原諒 (17:53)

本地券商香港宏僑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岑琪,涉嫌偷竊多名客戶的股份和據法權產,涉款逾5800萬元。她今(1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獲准保釋至7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提及,涉事客戶已原諒被告,甚至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建議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女被告岑琪(86歲)承認於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間干犯7項盜竊罪,今由資深大律師梁定邦及大律師黃詩詠義務代表。辯方求情指,她於2020年3月拘捕,直至2022年12月被正式起訴,疑涉檢控延誤。辯方形容本案為悲劇,指被告已故的兒子曾向「大耳窿」集團借貸,她為了清還兒子負債,才擅自挪用客戶款項。
辯方透露,被告英語水平優秀,目前幾近失聰,仍替教會從事翻譯工作,嘗試彌補過錯。法官陳慶偉閱畢被告求情信後,稱讚她英語能力出色,決定索取社服令報告始判刑。惟陳官表示,當時正值新冠疫情及2019年社會事件,不同意控方檢控延誤。
控方案情指,香港宏僑原本由被告父親持有,2004年交由被告打理,客戶大多是被告的友人。證監會2018年發現宏僑財務資料有異樣,懷疑宏僑未經客戶授權之下出售股份,並偽造月結單隱瞞交易。翌年11月,證監會持手令搜查宏僑辦公室,發現一批偽造月結單,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
調查發現,被告當時親自處理客戶的交易帳號,在未經客戶批准下,擅自挪用他們的股份和資產,從中得益逾5800萬元。涉事7項盜竊罪的事主,損失逾155萬元至2300萬元不等。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表示,宏僑是一間小型公司,她是唯一董事兼股東,旗下只有數名員工。她亦承認將事主款項用作還債,亦承認偽造月結單和交易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