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家長考牌學堂:小朋友都要簽合約?

【明報專訊】小朋友之間爭執,經常都會發生。我家有3個小姊妹,大家姐與二妹年紀相近,只相差一年半左右,她們的相處模式是「又愛又恨」,幾乎什麼都可以爭一餐!
前幾天,她們爭論的是:「輪到邊個同家姐玩?」我心想:「咁都要爭?」
事源她們跳舞堂的同學也很喜歡跟大家姐玩,妹妹很大方,自己提議朋友可以跟家姐玩2天,家姐再跟自己玩1天。後來,她再讓步,朋友可以玩4天,自己才有機會。其實媽媽聽到已經眼濕濕……她們再跟這個朋友上跳舞堂,妹妹說已經是第3天,再多1天,家姐就要跟她玩,但家姐卻說只是第2天。
為跟家姐玩 訂立條文
其實,大家爭論的只是今天到底是第幾天,但吵鬧期間就開始有人指對方說謊,在言語之間,小朋友便受傷了。身為媽媽的我不禁出手:「等我介紹你們認識一個超級工具——合約!」
當我解釋什麼是合約,如何訂立條文,雙方同意後要簽名才生效,她們雙眼立即發光!一回到家,兩姊妹就好像忘記了不和,一起寫下日期,一起畫格仔數日子,一起畫公仔,為這份「誰跟家姐玩」的合約扮靚靚。
很多時候,家長以為成人世界的概念小朋友未必明白,更加不懂如何實踐。我家喜歡挑戰這個想法。從小我們就教女兒,若要爭玩具,就要學懂如何pitch。初創企業家要推銷自己的產品,才得到投資者注資,小朋友也一樣做得到!上回復活節的文章也談及小朋友在這方面的應用。說起來好像抽象,但當你看到她們嘗試用不同角度思考和表達,不同的解決方案就自然誕生。
未來世界會變成怎樣沒有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小朋友長大後最需要的,始終是與人相處的技巧。而從小讓他們自己處理人際問題的機會,便是最佳的實戰訓練。簡單如出外食飯,也可以創造機會讓孩子鍛煉勇於跟人溝通的膽量:「請你幫忙問哥哥姐姐添杯水?」「請你幫忙問哥哥姐姐埋單!」久而久之,小朋友便不再怕開口說話,因為已習慣。
話說回來,「合約」簽好,又險過一關。我叮囑兩姊妹好好保管這份重要合約,以後再有爭拗就可以據此處理。轉個頭,她們又來問我:「媽咪,你簽過最重要的合約係咩呀?」我想了一想,回答說:「咁梗係同你哋爸爸簽嗰份合約啦!我哋應承要一生一世愛對方㗎!」
P.S. 大家姐最近真的簽了合約,成為港台電視31兒童節目BobieLand的小主持呢!
《晨光第一線》──「家長考牌學堂」每集請來育兒及教育界專家,分享教養孩子與建立良好溝通的秘訣。環節逢周三早上6時至10時於港台第二台(FM 94.8–96.9)播出。Radio2.rthk.hk
文:侯嘉明
作者簡介:資深傳媒工作者,香港電台第二台《晨光第一線》及第三台In the Common Room節目主持,大型活動司儀,表達技巧訓練專員。育有3名女兒。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55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