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七旬建築師涉開會時摸女秘書大腿罪脫 官指事主證供矛盾 (17:58)

七旬建築師涉前年在公司開會時觸摸女秘書的大腿,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稱,女事主的證供前後不一、有矛盾、不合情理,形成疊加效應,法庭不能穩妥地接納事主的證供,所以裁定被告罪脫。辯方申請訟費,但裁判官裁定被告「自招嫌疑」,拒向被告批出訟費。
被告黃景鎏(73歲)被控於2023年9月29日在北角屈臣道海景大廈非禮事主女子X。裁判官今於裁決時稱,關於案發時被告所做動作的次數,X在書面供辭及庭上證供中,供稱的答案並不一致,但法庭接納X可能只是粗略估計被告動作的次數,這部分證供沒不能磨合的差異。
惟裁判官關注,X在形容被告接觸她的動作方面不一致,例如X在庭上供稱被告「摸、拍、搓」她的大腿,但她在書面供辭中稱只有「拍、搓」。辯方盤問下,X稱可能在錄口供時情緒不穩,因此說漏了「摸」,但警員指X當時的狀態並非不適合錄口供。
裁判官又指,X供稱的案發時間也不一致,她在書面供辭中稱,案發於早上約11時,然後她於早上11時半發訊息向上司投訴,惟對話紀錄顯示,X於早上10時47分已向上司投訴。X在盤問下承認或記錯案發時間,事件或發生於上午10時。裁判官說,但X供稱的兩個案發時間相差約30分鐘,並非「些微差異」。
至於案發現場各人的反應,X供稱當時眾人正開會,她在遭被告觸摸後曾站起,上司其後看着她,其他同事則沒反應,最後眾人一切如常地開會。裁判官稱,X供稱的內容「實在奇怪」,例如X指上司開會時在罵人,同時X突然作出奇怪舉動,然而其他同事卻對此視而不見,根本不合常理。裁判官終裁定被告罪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