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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拒絕前公司刪歌要求 鄧紫棋稱重錄舊歌合法全球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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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鄧紫棋(G.E.M.)2019年與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發生解約風波鬧上法庭,官司一打逾6年,至今未有結果。鄧紫棋上周表示因訴訟問題,已超過6年沒收到自己創作的歌曲版稅,後來根據新加入的法律團隊成員意見,找到方法把舊歌重錄及發行成專輯《IAM GLORIA》。「蜂鳥音樂」昨日發聲明指鄧紫棋在各大在線音樂平台發布重製版本的舊歌行為,屬「復製權/改編權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侵害」,要求她48小時內刪除所有渠道傳播的侵權內容,各音樂平台亦要立即下架涉事重製版歌曲,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委託CASH管理信息網絡傳播權

鄧紫棋隨後在社交平台以旗下公司G Nation Limited名義發出嚴正聲明,同時公開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於2023年9月就公開播放版權一事向她發出的信件。聲明表示︰「第一、我們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法定許可,合法有效的翻錄了相關的歌曲,不存在侵犯複製權和改編權的問題。第二、鄧紫棋女士創作音樂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早在其14歲時候(與蜂鳥簽約之前)就委託集體管理組織(CASH)管理,且與蜂鳥的合約也注明CASH所管理權利不屬於蜂鳥,不存在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問題。第三、關於鄧紫棋女士創作音樂作品的權利歸屬問題,正在香港進行訴訟過程中,我們相信正義會得到伸張。」

向蜂鳥公開追討版稅和勞務費

鄧紫棋發文表示與律師團隊聊完後感無奈攤手笑了,強調重錄的法律依據已非常充足:「嚴格依據我國的法定許可重錄的,我也依法支付報酬……所以這些重錄版本是合法地全球上架的。所以我不會下架歌曲。反倒是,蜂鳥聲明中既然有一句提到這次本質為著作權問題的事情,與藝人解約糾紛屬不同法律關係,又有一句提到『法律底線』和『契約精神』,那麼,可否請蜂鳥音樂先結算給我自2018年10月起,6年8個月間,我所有的合法版稅呢?還有我2019年解約前6個月左右的合法勞務費至今也是還沒收到的,能否先結算給我呢?麻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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