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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駐港總領事館(公共關係):以國侵犯行徑違國際法 伊朗捍衛主權領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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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以色列對伊朗的民用、住宅和軍事場所,受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保障監護的納坦茲(Natanz)和平核設施,及包括位於伊朗南帕爾斯(South Pars)之天然氣精煉廠和油庫的重要能源基礎設施,發動了一波攻擊。這是嚴重的侵犯和武裝攻擊行為(a grave act of aggression and armed attack),違反《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其禁止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此標誌着西亞地區之不合法和前所未有的局勢升級(unlawful and unprecedented escalation),對全球帶來重大且危險的軍事和經濟影響。

以國襲核設施 國際社會需問責

在這些持續不斷的不合法武裝攻擊下的受害者,包括高級軍官、平民科學家、大學教授、女性和兒童,絕大多數都位處住宅區。許多人於半夜在家裏與家人同眠時遇難(martyred)。此等蓄意襲擊平民和居民區的行徑,構成了對國際法和國際人道法的公然違反。

以納坦茲核設施為目標,進一步違反《日內瓦公約》1977年第一附加議定書的第56條,其明確禁止攻擊「含有危險力量」的核裝置,「即使這類物體是軍事目標」,「如果這種攻擊可能引起危險力量的釋放,從而在平民居民中造成嚴重的損失」。此種行動有造成大規模平民傷亡和破壞環境的嚴重風險,需要國際社會緊急問責。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現時正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行使固有的自衛權(inherent right to self-defense),回應以色列不合法的用武行為。依據這項權利,伊朗正採取相稱的防衛措施(proportionate defensive measures),以保衛其主權領土和人民、擊退進一步的侵犯,及恢復區域和平與安全。

對於猶太復國主義政權(Zionist regime)在地區之不合法侵犯和野蠻使用武力所造成的毁滅性後果(devastating consequences),以色列負有全部法律、政治和道德責任。

伊朗行使自衛權 符國際人道法原則

6月13日,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最高領袖哈梅內伊於正式宣戰(official declaration of war)中表明,「敵人在其襲擊之後,已經為自己準備了苦澀而痛苦的命運(bitter and painful fate)」。他補充:「他們用其邪惡而沾滿鮮血的手,在我們親愛的國家犯下罪行;其以居民區為目標,比以往更加暴露了惡毒本性(malicious nature)。因此,該政權應該預期會有嚴厲懲罰。那個政權已經為自身準備了苦澀、痛苦的命運,這是它必將看到的。」

最高領袖進一步說:「以色列政權發動了戰爭,它不會毫髮無損地逃脫這一重大罪行(great crime);就這方面,保證不會有任何疏忽。惡毒、邪惡(evil and wicked)的猶太復國主義政權犯了大錯,伊朗武裝部隊將對該政權施以巨大打擊。」他補充道,「我們將以力量(strength)來回應,我們不會對他們留情」。

自上周五以來,伊斯蘭革命衛隊與伊朗武裝部隊協調,開展了代號為「真實承諾3」的一系列大型防禦軍事行動,回應以色列政權持續的不合法侵犯行徑。這些行動針對以色列的多個軍事裝置和目標;數以百計彈道導彈以精確打擊方式,射向被佔領土。此等行動是依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的伊朗固有自衛權,及符合國際人道法原則之下所開展。

堅持抵抗防衛 是國家任務公共責任

以色列持續不受懲罰的不合法侵犯,及缺乏具體的國際行動,對國際和平及安全造成重大威脅。這危及全球經濟和能源基建、破壞海事安全,並加劇地緣政治不穩,對區域和全球秩序帶來深遠後果。

國際社會未能對以色列之侵犯採取緊急果斷行動,將加速本已脆弱的國際法律秩序之崩潰。這可能使世界陷入混亂,對全球能源安全、關鍵貿易路線、國際和平及穩定帶來嚴重後果。

猶太復國主義政權強加於伊朗民族的戰爭,是對每個伊朗人之過去、現在及未來的攻擊。因此,堅持、抵抗和防衛是國家任務及公共責任。

我們深深感謝來自盟友、伊朗民族之朋友,及世界各地民眾運動和熱愛自由之人們所發出的大量聲援信息和支持聲音。他們的立場,加強了對於以色列之侵犯行徑和持續種族滅絕(genocide)的全球譴責(global condemnation)。

(編者按:文章原文為英文,由本報翻譯成中文,原文可參閱「明報新聞網」觀點頁面;標題為本報編輯所擬,文內分題為本報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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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駐港總領事館(公共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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