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蔡曉瑩:手作市集作為文化體驗的載體

發佈於

【明報文章】隨着文化旅遊的熱潮,手作市集逐漸成為具本土特色的文化體驗載體,逐步成為社區創意經濟的動力。從文化研究和創意經濟的研究視角來看,手作市集之興起背後,隱藏着社會結構和經濟現象,值得深入探討。

手作市集通常是由獨立藝術家、設計師和手工藝者組成,提供各種手工製作商品,如手工首飾、藝術品、家居裝飾、服裝等。手工市集的特徵,在於其產品的獨特性和個性化,消費者不僅是購買商品,更是尋找文化體驗、本土故事和地方情感的連結。

創意經濟與文化生產

根據創意經濟理論,手作市集代表一種新的文化生產和體驗經濟消費模式,強調創意和工藝價值。研究指出,手作市集具備促進地方經濟的潛力,為小型生產者提供了銷售渠道。其次,手作市集成為文化交流場所,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互動與融合。此外,手作市集興起,也反映了消費者對於可持續發展和環保意識的提升。許多消費者選擇購買手作產品,是因為其背後的環保理念。

手作市集冒起,亦顯示了消費者對於「真實性」和「工藝價值」的追求。然而,部分文化研究者也指出,手作產品的「真實性」往往是消費者所構建;而這種構建,基於對手作與工業產品之間界限的理解。這種界限並非絕對,許多消費者可能在追求手作產品的過程中,忽視了其背後的生產過程和社會意義,可能形成一種表面的消費行為。參與手作市集的消費者與生產者,往往擁有較高的文化資本,能夠識別和欣賞手作產品價值,這使手作文化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精英化現象。

本文將從文化產業理論出發,分析香港、內地、日本與韓國這4個東亞地區的手作市集,如何伴隨文化旅遊演進,探討其背後的文化經濟邏輯,並展望未來發展方向及潛力。

香港:商品消費轉向體驗消費

香港的手作市集雖起步較晚、規模相對有限,但近年來展現出本土特色的獨特魅力。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JCCAC)、南豐紗廠的手作市集、旺角618上海街等,成為本地手作品牌的展示與交流重要平台。這些市集不僅聚集本地及國際設計師,還結合互動工作坊與親子活動,讓遊客在欣賞精緻手作的同時,深入了解背後文化故事與創作過程。儘管高昂的場地租金與市場集中度限制了擴張速度,但香港手作人積極借助線上平台與高端訂製,打造精品化路線。

政府近年推動「深度文化遊」策略,強調以歷史文化資源為核心。手作市集亦結合創意產業與旅遊體驗,打造多元且具深度的文化旅遊產品。透過活化大館等歷史建築、舉辦文化節慶及推廣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提供具本土故事性的創作靈感,更強調遊客參與工藝製作和文化故事的互動,體現體驗經濟理論中「從商品消費轉向體驗消費」的實踐。

內地:文化自信與製造實力

內地手作市場涵蓋之廣,從大眾旅遊紀念品到高端傳統工藝品。隨着文化自信與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推進,手作市集逐步向「體驗共創」轉型,強調遊客參與和中華文化傳統的教育及傳承。

廣東、上海等地,透過文化節慶、漢服體驗、改造傳統街區及打造手作工藝村,推動手作與旅遊深度融合,吸引海內外遊客深入體驗地方文化,促進文化符號與旅遊紀念品的雙重價值。

日本:傳統底蘊與創新活力

日本手作市場歷史悠久,深受「民藝運動」等文化政策影響,手作被視為國家文化遺產與創意產業核心。

政府透過「重要無形文化財」制度保護技藝,並推動工藝與現代設計結合,舉辦區域性的工藝節與體驗式旅遊活動,例如金澤金箔工藝、九州陶瓷製作、京都和服體驗等,吸引全球遊客深入體驗傳統文化。日本的工藝節慶與市集,往往結合地方特色,打造日本文化體驗。

韓國:韓流文化助推手作新生

韓國手作市場迅速崛起,政府透過國家無形文化遺產中心,積極保護與傳承傳統工藝;結合「韓流」文化的國際影響力,推動手作融入現代生活與旅遊體驗。

當地工藝村(例如利川陶瓷村)、雙年展與手作節,成為文化旅遊熱點。遊客可在旅遊區及機場參與手作體驗課程,增強文化認同與消費意願。韓國成功結合流行文化與傳統工藝,打造年輕化、國際化的手作市集模式。

文化產品兼具藝術表達與市場商品屬性,上述四地手作市場,普遍面對文化真實性與商業化的張力。香港在追求國際認可之同時,嘗試保持本土文化內涵;內地手作市集,在非遺文化推廣與大規模生產間尋求平衡;日本與韓國則透過政策與創新設計,緩解商品化同質化風險,保持工藝獨特性與文化深度。香港可以借鑑其流行文化與傳統非物質文化工藝融合的推廣策略,打造時尚且具互動性的手作市集,吸引更多年輕及國際遊客。

參考資料:Pine, B. J., & Gilmore, J. H. (1999). The Experience Economy: Work Is Theater & Every Business a Stage.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作者是香港恒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藝術設計系副系主任及助理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蔡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