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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外勞售貨員變劏魚? 勞工處稱屬誤解 工會重申見工時僱主表明要劏魚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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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報道,有工會發現有涉輸入外勞申請的職位空缺報稱招聘售貨員,實為欲聘魚檔工人。勞福局昨晚稱,據勞工處紀錄,該僱主從事海鮮銷售業務,申請輸入售貨員於商場及超市售賣海鮮,僱主亦重申該職位不需劏魚,相信工會幹事的意見是由於對申請職位的工作安排有誤解。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今早(19日)於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重申,當天面試時,僱主曾表示很難聘請本地員工,提到要「全日都濕手濕腳」,工作期間要用刀,但非主要工作,「佢(僱主)話要用刀,『唔係好多,但係你哋都要用刀,預咗少少劏魚都要做』。」

張續說,該廣告列明招聘售貨員,列出的工作地點有10多個,要求申請人可兩文三語溝通,她曾向勞工處查詢公司資料,獲告知公司英文名有「seafood」一詞;她猜測公司或與急凍海鮮有關,最終是指超市內的魚檔。

張麗霞亦表示,面試期間僱主很「坦白」,反而在招聘廣告中無列明相關資料,她引述僱主當時稱是按勞工處提供的表格填寫,引述「我可以填嘅嘢唔係好多,我都係照咁填落去」。張認為事件反映相關程序及表格格式存在問題,又指曾見過更簡單、提供資料更少的招聘廣告,認為如果有更多資訊就不會造成資訊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