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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AI時代裏 我們需要怎樣的智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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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過去30年,數字技術飛速發展,數據在數量、實時性與多樣性的層面呈爆發式增長,深刻重塑全球政治、經濟與社會運行邏輯。數碼治理由此成為各國施政重點,各界均期待藉數字技術提升政府效能、優化政策制訂、革新公共服務、擴大公民參與並推動制度轉型,勾勒出諸多「未來治理藍圖」。每當新技術浪潮來襲,公共治理領域總對其賦能效應寄予厚望。人們曾期待數字技術破解長期困擾的治理難題,那麼過往數十年間,這些治理期望是否達成?技術應用與治理效能之間是否存在必然正比?

回溯發展歷程可見,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政府首開先河,將信息技術創新應用與「政府再造」結合,提出「電子政府」概念,倡導公眾以「在線交互取代排隊辦事」。其後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E-Government Survey)將「電子政府」定義為:通過信息通訊技術重塑政府內外部關聯,以實現更高效、合規、透明與負責的治理目標。世界銀行則在改進服務、優化政企互動等傳統目標外,特別強調以信息獲取來賦權公民,推動公民、企業與政府機構關係轉型。時至今日,大數據與人工智能(AI)驅動Web3.0時代到來,政府信息技術的應用已滲透公共管理核心領域,推動官僚組織改革、機構扁平化、決策能力升級及政策變革。

確保服務可及性 消解社會分化風險

審視數字技術與政府治理的互動關係,關鍵在於確保數字政府服務與數據信息的全民可及性,如此方能消解「數字鴻溝」與「數字不平等」引發的社會分化風險。若政府陷入技術優先的認知陷阱,無異於本末倒置。大數據技術雖改變了公共服務的觸達渠道,卻未能動搖公共服務生產機制。從政府角度片面強調資金投入,而忽略公民的用戶體驗;重視前期建設,而忽略與用戶互動之運行體系的構建,是較普遍現象。即便伴隨數字政府建設而推動了組織架構調整與行政流程再造,但既有的權力結構、邊界及運行機制未根本改變,反而藉技術應用得以強化,增加了整體優化體制的難度。

算法治理的深層矛盾話題,亦被多次提出。被算法困住的外賣騎手,與100年前被困流水線上的工人,其實面對同樣境地,只是管理技術升級為數字化算法。政府治理中同樣存在數據濫用風險:過度蒐集挖掘、主觀解讀偏差、過度依賴技術、數據滲透擴散等問題,可能引發信息安全威脅、「大數據利維坦」效應(Data Leviathan),甚至導致個體權利與自由意志被剝奪。大數據治理並非完美範式,濫用可能衍生治理低效與社會風險。公共視頻監控系統在提供安全感的同時,亦使公民隱私在監控社會中面臨暴露風險、個體被數據標籤分級、個性與自由空間受壓縮。

另外,政府亦要重視形式數字化、過度數字化現象。一些數字治理項目的需求驅動不足、問題導向不清,僅僅是為了滿足政府自身功利需要,為了數字化而數字化。一些部門推出的移動和智能應用,脫離公眾現實需求、使用率低,完全成為一種裝飾。有些項目不但沒有實現「便民」,還增加了公眾負擔和成本等。許多數碼化應用,更多是傳統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簡單數字化,浮於表面、流於形式,既沒有給公眾帶來良好服務體驗,也沒有提升治理效能,更沒有帶來深層改革和轉型,還浪費大量資金。

以人為中心 維護自主性

政府推進治理智能化過程中,需對數字技術能力保持理性認知:社會現象是否均可被技術測量預測?數據是否等同事實本體?數據能否達到完全準確及時?算法效率是否等同決策精度?掌握數據是否等同掌控事實?AI能否全盤取代人類智慧?若上述問題的答案均非絕對,則意味數字技術雖具變革能量,卻非萬能鑰匙。公共事務的複雜性,難以被完全數字化還原。

歸根結柢,數字治理終極目標應以人為中心,而非以數字為中心;是讓人成為自己,而非成為工具;是維護人的自主性,而非將人交給機器來主宰。市民期待的智能政府,需在技術與人文、科學與倫理、工具與價值等多重張力間尋求平衡,將技術力量落實於市民生活實處,讓公眾切實感受治理升級帶來實惠。這才是建設智能政府的本質歸宿。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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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