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精進建築暫緩除名案 官判辭揭公司有1.5億元現金存款 但要支付分判商及供應商約2億元 (20:32)

牽涉數宗致命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建築)續牌被拒,將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精進建築其後提出上訴,至昨天(18日)獲高院法官鄭蕙⼼批准在上訴期間暫緩除名。鄭官今(19日)頒判辭解釋理據指,精進建築提出的上訴似乎「遠超有合理可爭辯之處」,並接納若法庭拒絕暫緩除名,公司將收入斷絕,令本案上訴變為無效,故批出申請。另外,判辭披露,精進建築現有逾1.5億現金存款,惟仍須向分判商等支付約2億元。
本案申請人為精進建築;答辯人為屋宇署長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
鄭官在判辭提及,精進建築目前聘用593名員工、擁有約1.54億元現金存款,同時有責任向分判商和供應商支付約2.06億元。鄭官指,若精進建築被除名,便要停止處理未完成的項目,導致公司收入斷絕及面臨被呈請清盤的風險,亦影響一眾員工;鄭官接納精進建築一方指,拒批暫緩除名申請,會令該公司就除名提出的上訴變為無效(nugatory)。
另一方面,鄭官提到,2023年3月,精進建築向屋宇署申請續牌時,提名因涉及精進地盤致命意外而被控誤殺罪的簡浩楷,為其中一名「獲授權簽署人」;翌年2月,精進建築向屋宇署表示簡會辭職,但仍會代表公司出席續牌面試,所有面試同年4月完成。鄭官表示,精進建築已表明簡會辭職,但屋宇署考慮是否讓精進建築續牌時,看似考慮到簡的能力,而答辯方似乎沒回應有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