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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更新自修生考DSE規則 修讀非DSE課程者須由學校提供證明文件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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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去年遭內地教育機構提司法覆核挑戰,被質疑拒絕數十名內地生以自修生身分考香港中學文憑試(DSE)的決定。考評局今日(19日)更新自修生考DSE的規則,列明修讀非DSE課程者,須由學校提供證明文件,兼有文件證明該校已獲官方部門認可,確認其開辦高中程度之課程。

考評局最新的「自修生參加考試之規則」下,符合兩大條件者,包括「曾應考文憑試」及「以考試年1月1日計算,已足19歲」,可續直接以自修生身分考DSE。

不過,「非修讀DSE課程,但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由考評局決定為等同中六課程」者,不再享有「直接以自修生身分考DSE」的安排。考評局新增要求,指聲稱在DSE前一年已修畢或正修讀等同中六的非DSE課程者,「須由學校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更要提供文件「證明該校已獲相關官方部門的認可,以開辦考評局決定為等同高中程度之課程」。

至於「聲稱曾考其他相等於DSE的公開試的人」欲以自修生身分報考DSE,則須證明其能於該考試達適當程度, 同樣增加要求,須由其就讀學校或相關考試機構提供文件,以證明其已應考相等於DSE的公開試。

考評局強調,亦會酌情個別考慮其他類別的申請個案。局方並新增要求,指「所有」擬以自修生身分報考DSE的申請,均須在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向考評局秘書長書面提出;又指將保留「不時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文件、證明或資料」的權利。

翻查資料,去年11月,經營深圳國際課程中心的深圳蔚來教育有限公司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推翻考評局拒絕其學生以自修生身分報考DSE的決定。中心曾表示,2023年成功為27名學生報考2024年DSE,但去年9月另為62人報考時,被考評局要求提供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國內普通高中學歷辦學許可的資料,或同等教育程度的辦學證明,中心質疑考評局做法不合理和不合法,錯誤理解考試規則。

不過,高院向中心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後,該中心的學生陸續獲考評局批准申請,中心後來表示「衷心感謝考評局積極溝通及高效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