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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四號船殼原裝有水密艙壁 抵港後被切成通道 專家指本應更留意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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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丫海難39死,死因研訊今(20日)踏入第34日。庭上揭露,南丫四號原本建有水密艙壁,財利船廠在船殼切割出通道,之後無裝水密門。船舶工程專家指出,船廠員工刻意切出開口時,船廠、船東及海事處全部應該加強警號(raise a red flag)。他提及,內地船廠製作船殼後,甚至委託機構做水密測試檢驗艙壁,未料船隻返港被切出通道,對此感到震驚。

針對南丫四號無裝水密門,專家證人Robert Vart指財利船廠和船主港燈已簽訂協議,列明興建5個水密艙,最尾兩艙之間應設水密門。他自言不是律師,若船廠依合約建船,圖則就要標示水密門。

代表財利的資深大律師張天任引述,負責繪製圖則的新加坡公司Naval-Consult董事John Lim,曾在調查委員會承認下屬繪圖出錯,實際上兩艙不設水密艙壁。張問,假設死因庭接納上述解釋,Robert Vart會否堅持該船應裝水密門。

Robert Vart回應,當時應有更高級的人監察繪圖及造船,尤其是內地梧州造船廠完成建造有水密艙壁的船殼,船隻運回香港,由財利員工切成通道,各方就應該提出疑問。他續指,標書協議是重要文件,應有人確保按規格施工。

代表港燈的律師沈信安引述文件,財利一度同意梧州造船廠在內地做水密測試,檢視艙壁水密性,「奇怪的是測試完成後,財利決定切出通道」;Robert Vart同意說法,直言非常震驚。Vart表示,雖然梧州造船廠委託中國船級社測試水密,若船隻返港後裝回水密門,本港海事處會重新測試水密。

研訊另一重點是海事處無發現水密門問題。沈信安指出,海事處證人就哪一個階段檢驗水密門說法各異,而海事處驗船指示只有一段內容,交代驗船人員確保船隻按圖則興建。Vart同意處方欠缺統一及客觀標準,視乎驗船人員的經驗和知識。